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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哈尔滨市松北区船口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刘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2年,刘瑶任松北区招商三局局长、松北区松安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借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之机,先后8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4万元。刘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刘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局级干部隋海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9年10月至2021年2月,隋海滨任平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价值1万元的商场消费卡和香烟、皮包等礼品;借赴海南省三亚市执行公务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住宿、旅游等活动,相关费用0.46万元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隋海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隋海滨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王海滨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时任哈尔滨银行哈尔滨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海滨先后两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收受私营企业主高档白酒2箱、红酒1瓶,价值1.23万元。2023年2月,王海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哈尔滨市宾县公证处主任冯绍新公车私用问题。2023年1月,冯绍新多次驾驶单位公车接亲友、办私事。2023年3月,冯绍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经过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全市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上述典型案例的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不良作风积习甚深,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强化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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