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区城东中心学校召开《黄河保护法》专题学习会议
鲁网4月26日讯4月24日,淄博市博山区城东中心学校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专题学习会议,本次会议由博山区城东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谢新莲同志主持,全体教师参与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全文。《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继《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是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问题、水资源短缺矛盾、洪涝灾害威胁、高质量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短板以及民生发展不足的弱项,以法律形式作出的特殊措施,本法共11章122条,会上博山区城东中心学校的老师们对本法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
通过学习,老师们对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有了深刻认识。(通讯员 刘涵)
责任编辑:姜健
来源::55 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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