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强制学生买平板:“教育信息化改革”不背这个锅
作者:艾萍娇
据媒体报道,安徽蚌埠市有家长反映,五河县育英中学要每个学生花5800元买平板电脑。当地政府在之后的调查中查明,以上情况属实,责令涉事中学立即停止违规收取学生平板电脑费用行为,清退全部已收费用,对涉事中学校长作出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责令校董事会限期解聘其校长职务。
以推进教改为名,要求所有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者虽然声称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但却按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分班,这类事件最近频繁发生。去年,国务院就对嘉兴市部分初中学校在推行教育信息化“平板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同类问题进行了通报。事后,涉事学校都被叫停相关做法,校长也被追究责任,人们不禁要问,为何还是有人“踏入同一条河流”?
现实中,有的地方要求学校要推进教育信息化,并把使用平板作为信息化的重要衡量指标,但学校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配备,学生自然就成了转嫁的对象,被要求花钱买平板;或为规避强制购买这一问题,宣称学生自选购买,并将购买行为与分班挂钩,用平板进行教学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本质仍是变相强制购买。当然,还有的学校以推进教育信息化为名,通过要求学生购买平板以及进行所谓的校企合作,从中获益。
深究其背后的原因,倒也不复杂,无非是一些地方将教育信息化作为评价学校现代化办学的指标,而学校不管有意还是无意,对其进行了错误理解,在资本的介入下,逐步形成了一条相关利益链。
推进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是我国各地发展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有的地方和学校片面地认为,在教学中使用平板电脑,教师用PPT教学,布置电子作业等,就是教育现代化。但这不过是形式上的现代化,真正的教育现代化必须是教育理念和制度的现代化。简单地把纸质的教学内容电子化,或者将人脸识别技术用于“监控”学生上课的行为,是“伪教育现代化”。
教育是有灵魂和情感的事业,要实现育人的目标,需要老师精心组织并开展教学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运用到现代教育技术,而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也应该是为了解放人而不是约束人,从根本上提高教学品质而不是服务于应试。笔者认为,推进教育信息化,须由学校教师委员会进行论证、决策,而不能仅由教育部门、学校行政部门作出决定。
2018年发布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显然,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与这一规定相背离。
这并不是说,学校就不能推进教育信息化改革,问题的关键在于,学校推进信息化改革首先该明确,教育信息化应更多用于提高管理效率,并探索过程性教育评价。比如,减少学校会议,提高沟通效率,实现无纸化办公,推进信息公开,跟踪学生学籍变动信息,保障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等等。去年发布的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也提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在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平板等电子产品,这属于教育教学事务,应该由学校的教师委员会结合教学实际需求,进行论证,并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此外,不能把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投入转嫁给学生,如果学校确需使用相关设备教学以推进改革实验,也应由学校公开招标购买,提供给学生共享使用。现实的财政状况不足以支撑教育信息化改革的,或应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学校预算支出,对学校也是谨慎推进改革的提醒:对教育改革应科学论证,而非盲目拍脑袋。
(作者系教育研究者)
来源: 光明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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