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商家 违法加装遮阳伞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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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处改装电动车
夏季天气炎热,部分市民会给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这样做一是为了遮挡夏日毒辣的阳光,二是为了能挡雨,实际上这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景宁一电动车商家违法加装遮阳伞被处罚5000元。
7月30日,景宁交警大队在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时,执勤民警与群众沟通中发现,景宁本地电动车车行存在“改装、加装、拼装已备案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经该电动车驾驶员反映,遮阳伞系在景宁某电动车车行购买,并由该车行安装,遂即民警对销售该车辆的景宁某电动车车行进行调查。
“非机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据交警介绍,由于遮阳伞面积大,很容易遮挡驾驶员视线,转弯时从后视镜中看不清后面的情况,也看不清两侧路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同时,安装遮阳伞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的结构,破坏了车辆的稳定性,增加了车辆行驶的阻力,特别是车速过快在急转弯或道路湿滑时,因展开的伞形成额外的阻力,车辆容易失去重心,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和平衡性,容易造成车辆侧翻。此外,安装遮阳伞后,电动车高度、宽度增加,容易刮伤其他人。遮阳伞由金属框架构成,有些伞拆除后会在车身上留下一截金属管,当意外发生时,会对驾驶人及他人带来二次伤害。
随后,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景宁交警大队依法对电动车销售店的经营者毛某某处以5000元罚款。
交警表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务必守法经营,不生产和销售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生产和销售拼装、非法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市民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重点检查所购买电动自行车实物与合格证上明示的产品外观是否一致,查看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以及蓄电池的型号、种类和制造商等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一致。同时,要依法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不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加装、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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