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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环卫工索水无法为滥权“漂白”

 

来论

近日,网上一段视频显示河南项城市城管队员索要高考免费送水点的矿泉水。6月10日,项城市城市管理局通报称,为严肃工作纪律,给予现场城管队员王某开除处理。若整起事件到此为止,也算“画上了完满句号”。但事件还有后续:涉事城管称,当时环卫工想要水喝,城管人员是替清洁工要水。

在此事中,看起来,涉事城管要水的动机情有可原,而对其直接开除的行政处分则很不近人情。可果真如此吗?

得看到,涉事城管要水的问题,不只在于要水的目的,也在于正当性与方式。就正当性而言,那些志愿者发起的高考免费送水点,就是只针对考生的福利,更接近于点对点捐赠。若是志愿者愿意将水送给环卫工,倒也罢了,可在其未同意的情况下,涉事城管哪能强行“掰弯”专属福利用途?

就方式来说,从视频看,志愿者免费给考生送水,本是善举。以执法名义公然向志愿者索水,还威胁没收志愿服务用品,指挥志愿者往执法车上搬水,搬完了才说下不为例,这不就是滥用职权?虽然说不上巧取豪夺,可其本质仍是攫夺,是“违法执法”,而不只是有关官方说的“不文明执法”。

要水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环卫工,充其量说明这不是“自肥”,却无法为滥权执法“漂白”。目的可取,也不是滥权的通行证。

□仲鸣(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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