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物资采购及发放规定,详细!实用!收藏
第一条 为使公司办公物资采购及发放工作规范化,依据公司《预算计划制度》和《仓储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物资的采购及发放须遵从“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采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严格按预算执行。员工使用办公用品和设备时要珍惜爱护,杜绝破坏和浪费。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办公物资是指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俱器具,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机具设备,电扇、空调等家电设备。
第四条 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资要统筹计划,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当中,经批准后,按月制订具体计划。
第五条 办公物资的采购及发放实行集中管理,由总务部负责,具体细则如下:
(一)办公物资的月度采购。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批准的月度费用预算,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填写“月度采购申请单”,将本部门下月需用的办公物资分类填写清楚,并于每月30日报至管理会计部,管理会计部审查是否在预算之内。如在预算外,管理会计部要求各部门重新填单,如在预算内,管理会计部签署意见后转总务部后勤组,后勤组根据库存情况和各部门的缓急需要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报总务部经理审核和行政总监审批后,由采购员实施采购,同时“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会计部一份,由财务会计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
(二)办公物资的临时采购。
各部门因临时或预算外需要而申请采购时,应填写“采购申请单”(本单一式四联,一联本部门留存,一联报财务会计部,一联交采购员,一联交物资管理员。),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准,然后视采购所需金额报相应批准人批准。财务会计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及对某些物品的比价工作。
(三)申请采购的审批权限。
1、 预算内单项资金使用审批权限:1000元(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2000元(含)以内由系统总监批准;2000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 预算外单项资金使用审批权限:2000元(含)以内由总经理批准;2000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 动用1000元(含)以下资金由财务会计部经理核准;1000元以上由财务总监核准。
第六条 采购工作细则。
(一)采购物资单价在100元(含)以下的,由采购员直接采买。采购物资单价超过100元的,采购员须事先进行市场寻价,填写“寻价单”。单价在200元以下的寻价结果由后勤组组长确认;单价在200元(含)以上寻价结果由总务部经理确认。采购员根据确认的寻价结果,办理具体的采购业务。
(二)采购员在实施采购业务时,应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要做到货比三家,保证物美价廉。采购后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采购台帐。
第七条 物资管理员负责办理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手续,并搞好库房管理。
(一)采购员在办理入库手续时,物资管理员应根据“采购申请单”进行认真核对,仔细检查品名、规格、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入库并督办采购员办理退货。如果符合要求,应填写“入库单”(本单一式两联,一联物资管理员留存,一联交采购员办理请款或报销手续并留存于会计室。),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库存数量帐。
(二)物资管理员应确保库房及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和库容整洁,要做到“八防四检”:
1、 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漏电。
2、 四检:●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l 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l 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l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三)物资管理员应合理有效地使用库容,分门别类码放物品,保证出入方便、整齐有序。
(四)物资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仓库保管工作纪律。仓库保管工作纪律内容如下:
1、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 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4、 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5、 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6、 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骂。
7、 严禁随意挪动仓库的消防器材。
8、 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五)物资管理员对库存物资要经常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呈报总务部经理和财会部门。
第八条 办公物资的发放采用集中时间办理:定于每周二、四下午2时至5时。
第九条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物资的领用、内部发放及统计工作,需要时负责同管理会计部核对。
领用时由指定专人填写“物品领用单”(本单一式三联,一联领用部门存根,一联物资管理员留存,一联报会计室。)如系以旧换新或属预算内或经申购采买的物品,由部门经理签准。如系预算外则视具体领用物品金额报相应批准人批准,领用批准权限同申请采购时的规定。
第十条 物资管理员要认真核对“物品领用单”所列项目和审批手续,准确无误办理发放,并登记库存数量帐。
每月最末一日填写“月度库存报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后勤组组长,一份报总务部经理。),同时按部门别汇总统计各部门本月办公物资的领用情况,编制“月度办公物资领用汇总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管理会计部)。
管理会计部根据物资管理员上报的“月度办公物资领用汇总表”审核各部门的办公物资领用是否超出了预算,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一条 对家俱器具、办公设备和家电设备的登记与管理,按公司《财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凡纯属人为原因致使办公用具、设备损坏的,如责任人清楚,视情况由责任人赔偿修理费的70%-100%,造成报废或丢失的视情况由责任人赔偿原值的70%-100%。如责任人不清,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赔偿额的50%,保管人承担另50%。
对有意破坏者,除全额赔偿外,并按《员工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以上责任认定部门为总务部和审计监察部。
本规定由总务部制订、解释和监督执行,报行政总监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施行后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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