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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竹溪税务:一纸“承诺书”架起“便民桥”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朱平、司瑶)“资料没带齐,本以为白跑一趟,没想到填写告知承诺书就可以办理!”近日,江苏居民王观华在竹溪县税务局体验到了告知承诺制办税的便利。

据悉,王观华因工作常驻江苏省,就想将老家竹溪县的一套闲置房产出售,此次专程从江苏赶回竹溪办理过户手续。经税务工作人员介绍,王观华发现其房产可享受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但因行程过于匆忙,所需的家庭成员证明不齐全,往返江苏又需要几天时间。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法律责任一一告知王观华,并辅导他填写承诺书,顺利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可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为进一步落实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竹溪县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大屏滚动播放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的格式文本,确保便民措施应享尽享;在政策宣传栏张贴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明确适用业务、法律责任和风险提醒;同时,建立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台账,实行办理情况按月整理归档,强化事后监管,定期核查,对承诺不实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下一步,竹溪县税务局还将在便民利民方面不断优化服务,创新举措,减少办税流程,推动“减证便民”落地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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