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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人现在举报“两违”,最高有10000元现金奖励!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的查处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对身边的“两违”行为进行检举监督,深入贯彻《景德镇市打击“两违”责任追究办法》和《景德镇市打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态势,从3月1日起,我市出台举报“两违”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举报方式

此次举报“两违”行为奖励暂行办法,除拨打热线12319举报外,还可登入微信公众号“景德镇城市管家”中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的范围和内容

市民在举报“两违”行为前,要明确举报的范围和内容:2017年2月10日以后,属我市禁建区、限建区范围内,尤其是其中的建成区范围内(含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园区、陶瓷园区、浮梁县洪源镇、浮梁镇、湘湖镇绝大部分村(社区),枫树山林场绝大部分分场)。“两违”建筑包括任何未经依法批准搭建的简易违建(包括“蓝蓬子”、铁皮棚、砖瓦棚、阳光房、地下室、小木屋、亭子、围墙等)和各类结构的主体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打地基、圈地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市民在通过电话和微信公众号举报时,要素必须齐全,即:应将被举报人实施的“两违”行为的时间、地址、房屋结构和类型等内容表述清楚,并提供配图或其它具体证据,留下有效可用的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应注意的是举报时必须以实名方式,一经身份证核实姓名身份属实,举报人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给予举报人奖励;(一)被举报参与“两违”行为,经查证属实;(二)通过热线电话12319或者微信公众号“景德镇城市管家”进行举报;(三)举报内容要素基本齐全;(四)系第一举报人(该“两违”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发现或处置过,多人举报的系第一举报人有效)。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都不予奖励:1、举报人是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执法人员或其家属的;2、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或以匿名方式举报的;3、举报事实不清,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4、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以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来确定奖励标准:主体建筑(1)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下,奖金1000元;(2)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最高奖金为3000元;(3)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800平方米以下,最高奖金为5000元;(4)占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最高奖金为10000元。简易建筑(1)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奖金10元/平方米;(2)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奖金2000元。

当接到群众举报后,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两违”线索移交市打击“两违”办公室,并由市打击“两违”办公室辅以卫星遥感图片对比验证,验证有差异或涉及重大“两违”案件的则由市打击“两违”办公室专人现场核实。

记者了解到,3月1日,“景德镇城市管家”微信公众号还推出了城区三个大型停车场(景德镇北站停车场、御窑景象地下停车场、圣母堂停车场)空车位查询信息及景德镇市公厕位置导图系统,市民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形式进行下载。

采写:景德镇日报 周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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