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 男方拒不腾房 法院强制执行现场现价值“千万”红木家具
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拒不腾房。强制执行现场,惊现价值“千万”红木家具……
3月27日上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腾房强制执行现场,对于被执行的房产,双方再次发生了争执。
“买这个房子的钱基本都是我出的,我现在不同意将这个房子腾给她!”
王先生签承诺书。
“我们是协议离婚,这个房子本身就是我名下的;财产是我们夫妻共同创造的,门市、家具什么的都给你,我只要留这一处房子,你还迟迟不肯搬走!”
3月27日上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腾房强制执行现场,对于被执行的房产,双方再次发生了争执。
而女方所称的家具,就是在这处房子里正在使用中的诸多沙发、床、柜、摆件等:“他说没有钱,就这些家具,基本都是红木的,还有的是清朝时期的,这些东西价值也有上千万了!”女方这样表示。
协议离婚 房产归女方所有
“我们是2008年登记结婚的,因为感情不和,在2014年12月自愿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约定位于和平区长白岛的住宅归我所有,办理房证时也登记在了我名下。离婚后我们还在这处房子里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来我要求履行离婚协议,将房子腾给我,他一直占着这个房子,没办法我就去法院起诉了。这房子的贷款还一直由我在还。”原告张女士介绍。
“是因为特定原因,这房子才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我们也是为了购买房产离婚的。签完合同不久我们就办理了离婚;为了买这个房子,我卖了外地的房产,分几次交了80余万的首付;剩了20多万元是她贷的款。装修我还花了40多万呢。我们是二婚,后来是因为她儿子出国的事儿我们才彻底感情破裂分开的;然后就剩我自己在这里居住了。”被告王先生表示。
房产男方一直占用
女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处理对于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未发现离婚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即使按照男方的表述,离婚协议的签订也是双方自愿的,双方也应该按照离婚协议履行。
2021年8月,法院判决长白岛的这处房产归张女士所有,王先生应该腾空房产交予张女士。“法院判决后,他依然没有搬走,我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张女士表示。“强制执行立案后,我们和王先生多次沟通,希望他能主动腾房。他一直没有履行判决,其间我们还采取了张贴腾房公告、给这处房子贴封条等执行手段,依然没有进展。最终我们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于永江表示。
3月27日上午,法院执行法官与张女士一方一起到该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张女士提前租好了一处住宅作为王先生的临时住处。
强制执行现场
出现价值“千万元”红木家具
上午10时许,执行法官到达执行现场,被执行人王先生正好在家。
房门外的走廊里,就是一个木制的鞋柜;进入房间,客厅里是木制雕花的单人、双人沙发、边榻和茶几等,墙上挂着名家书法和老木窗做装饰;餐厅的墙上挂着化石,餐桌和餐椅也均是木制;书房和茶室主要家具都是木制,墙上有木制条屏,博古架上有牙雕、竹雕、彩陶等摆件;主卧中有木制棚架床和雕花衣柜、吊柜等;客卧同样是一张木制双人床;屋内还有不少木制造像和摆件。“都是红木的,有紫檀、黄花梨还有酸枝;客厅那个边榻是清朝的。”原本非常激动的王先生说起这一屋子收藏,情绪开始逐渐平复。
“这么些家产,门市啊、家具啊,这些东西都是我们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的,价值上千万了。这些东西我都不要,这个房子名字是我、贷款是我,根据协议给我这一处住宅就行。”张女士表示。
“我现在确实没有多少钱,门市刚出租,价格非常低,也就够我吃饭的。我答应腾房,但你们也看了,我这一屋子东西,还是我自己收拾才放心。给我一定的时间,我把房子腾空搬走。”王先生表示。在征得张女士同意后,法院同意暂缓对王先生进行强制执行。
“本人向法院承诺于2023年4月3日将房屋全部腾空。如未腾空,屋内物品本人自愿视为遗弃物,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及惩戒措施。”王先生在承诺书上签上了名字。
“因为房屋内的家具、物品比较多也比较杂,为了避免强制腾房可能产生的一些不可控的因素,由王先生向法院出具了书面承诺,我们给他一周的时间执行腾房。如果到期他再不腾房,法院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于永江表示。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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