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现代汉语电子辞典##逻辑与沟通·表达#“部分”和“整体”
#今日头条·头条小组##沟通与写作家园#:
首先,我不得不申明:
1)所有,或者说,任何一种语言语(言)种(类)起源的、基础部分都是口头语言;口头语言是树根、书面语言只是后来(某种语言)破土而出的地表部分(充其量是‘部分’的树干、或者只是树枝/树杈而已),一种语言可能/可以没有文字(书面语言),可是却不能没有口头语言;否则,它就不能被称之为(一个)“语言”(语种)。
2)对不起,口头语言太复杂、专业性太强,超出了我现在的能力;所以,本拙文刍议的范围就只能局限于(现代汉语)书面语部分。
3)囿于想一次性地、尽可能准确而完整又明了地诉说清楚敝人的意思,所以,本拙文不得不采用了一种(多重)限定性修饰的拗口句式;它可能陡然增加了其阅读难度、浪费了各位贤师名家更多的评审时间,敝人尤感惴惴不安。
4)为方便审阅,敝人只能把一个个冗长的句子拆开来,以减少各位的不适感;这又难免破坏了句子的结构——“说得清”和“说得透”,似乎成了一种两难选择;又只能选一而择。很是苦恼无奈。
以上,敬请谅解。
如下转入正文,不再赘言。
语言最重要的基本功能之一就在于它的沟通和交流作用;
而一个人说过的话(口头语言)或写下的文字(书面语言)所要传达或表述的意思或内容(陈述、思想、定义等,并包括情绪、立场等等)能够没有(时空、地域或族群,等等)障碍地可能被其他人所充分理解或接受,
除了必须采用彼此共同的语(言)种(类)文字书写(譬如现代汉语)或拼写(拼音语种;如英语,据称,它的变化/差异很大,甚至便是以其为母语的现代英语国家的普通百姓也不能读懂古代英语流传下来的文章著作)形式、通行的语法结构——即:遵守语言规则——以外;
“写(者)”与“读(者)”还得彼此(‘一对多’)都得共同遵守相同/同一的思维模式和逻辑论述规则才行。
以敝人之陋识,(某一事物)“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就形同于形式逻辑中“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关系:
1)“部分”被囊括、包含于“整体”之内,
2)“部分”与“整体”之间就只有内部的“比例(成分)”关系,而不存在外部的“倍”(数)关系。
如此,窃以为,大V城事发展在2022年10月19日20:18头条的《国家为什么要让青岛崛起?》的下述句子就是一个错误(病句):
“四九年前青岛是国内第四经济大市,市内人口近百万居国内前七位,经济总量是全山东的十五倍”。
——分析:
1)因为,如果把青岛视为山东省的一座省辖城市,前者就是“部分”、后者是“整体”;二者之间就只有“比例”的关系,而没有“十五倍”。原文语义的正确表达就只能是:
四九年前青岛是国内第四经济大市,市内人口近百万居国内前七位,经济总量占全山东的93.75%(15/16)。
2)如果非要用“倍”(数)关系表述;则,就必须把青岛和山东的其他部分区隔开来,使“青岛”和“山东其他区域”成为可以相互比较的两个独立区划,即:
四九年前青岛是国内第四经济大市,市内人口近百万居国内前七位,经济总量是全山东其他区域的十五倍
这种“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实质,就形同于如下情形的逻辑一样:
如果没有外力、或者外在支撑物,一个站立于地面的人就无法自己揪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离地面....
这种情形是不可能的
或者,
如果不借助外力、外物,一个人无法就用自己的双手把自己掐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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