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他升官共同敛财,黄冈落马公安局长背后“白手套”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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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落马的黄冈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童光明背后,有一名帮他升过官的副主任科员做“白手套”。日前,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这名副主任科员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名“白手套”,是原任黄冈市发改委(原黄冈市计委)农财科副主任科员的程方斌。
裁定书披露,程方斌和童光明于1980年相识后,长期交往,关系密切。2003年初,程方斌应时任黄冈市公安局下属的黄冈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校长童光明的请托,为其担任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提供了帮助。在程方斌的帮助下,童光明顺利担任了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走上更重要领导岗位的童光明,“知恩图报”。
2005年,时任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童光明介绍个体老板张某承包黄冈平安驾驶教学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平安驾校),并介绍程方斌与张某相识。
在程方斌的帮助下,童光明接受张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平安驾校在考试指标、外籍学员报名率、考试通过率等方面为平安驾校提供帮助。童光明还授意张某对程方斌给予关照,张某均答应。
这个张某,也由此成了童光明和程方斌的“摇钱树”。
为寻求、感谢童光明和程方斌提供帮助,张某安排平安驾校工作人员于2006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送给程方斌财物共计180.8万元。
判决书显示,程方斌收下平安驾校所送现金后,除分了小部分给童光明外,绝大部分都占为己有了。2006年1月,程方斌收到平安驾校所送的30万元现金后,于当天将该情况告诉童光明,并分给童现金10万元;2008年12月25日,程方斌收到平安驾校40万元后告诉了童光明,并分给童现金10万元。此外,程方斌在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期间收到平安驾校以发工资名义送的36万元,其弟弟中风住院也找张某要了10万元钱支付医疗费。
童光明对“白手套”的回报,不仅仅局限于金钱方面。2009年6月,童光明让张某给程方斌买一辆车,张某言听计从,让程方斌自行选购一款丰田皇冠小车,平安驾校不仅支付了36.7万元买车、交车辆购置税,还另外报销该车的加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装饰费、保养费、洗车费、维修费和停车费等共计3.1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程方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暂扣违法所得50万元,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尚未被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308995元,继续予以追缴。
程方斌在上诉中诉称,自己没有索贿行为,受贿数额应当扣除给童光明的款项以及购车费用。
法院终审裁定:程方斌与童光明交往中,为童光明在职务升迁上提供帮助,童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授意他人送给程方斌财物,程方斌作为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童光明简历】
童光明,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湖北蕲春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程度。
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任黄冈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校长;
2003年3月至2010年6月,任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
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任黄冈市公安局党组成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任黄冈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4年2月至2019年8月,任黄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冈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2019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29日,经黄冈市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2月6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童光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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