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药”还是“毒药”?
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非常广泛,从玉米、大豆、水稻、小麦、马铃薯等大宗粮食作物,到各种蔬菜、花卉、水果及中草药等均有它的身影。在壮根、整形脱叶、诱导抗逆、提高坐果、控制生长、促进生长,催熟、提高产量、改善品质、保鲜等方面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概况
截止目前2019年6月1日,在我国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总共1073个,其中单剂824个,复配249个。
在我国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中约有40个有效成分,其中以常规品种登记为主,其中矮壮素有36个,赤霉酸145个,多效唑95个,芸苔素内酯80个,复硝酚钠22个,萘乙酸56个,乙烯利120个,甲哌鎓71个,噻苯隆118个,苄氨基嘌呤42个,胺鲜酯45个。这几个品种已经占总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证件数量的77.35%。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目前还是仿制过专利权成分为主,相似度比较高,几个新的成分还在专利保护期内。其中超敏蛋白、二氢卟吩铁、抗坏血酸、氯化血红素、苯肽胺酸属于比较新颖的证件,另外已经开始有冠菌素、糠氨基嘌呤等尚未得到登记。
剂型分布情况
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中当前登记的固体制剂以可溶性粉剂和可湿性粉剂等为主;可湿性粉剂有105个,可溶性粉剂77个,另外还有可溶性粒剂、水分散粒剂。液体制剂以水剂、悬浮剂、可溶性液剂乳油为主。
国内登记厂家排名情况
证件最多的是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原四川国光农化有限公司)证件数量达到49个,其次为四川兰月33个,安阳全丰、郑州郑氏、陕西美邦证件数量达到26、25、21个。
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不当作物会“中毒”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对作物的影响是双向的,用得好,能够起到促进生长发育,让作物长得更好的作用;用得不好,不仅促进不了生长,还会造成畸形、生长发育停止等问题,就像“中毒”一样。
1)促进生长,调节发育
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农业生产上使用,目的是为了有效调节作物的生育过程,达到稳产增产、改善品种、增强作物抗逆性等目的。不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着不同的作用。
2)抑制生长,阻碍发育
植物生长调节剂在作物上用得合适了能够起到好的效果,如果用量过大,对于作物来说就是一种“毒药”。例如,大家都比较熟悉的2,4-滴,在30毫克/公斤以下低浓度时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防止番茄、棉、菠萝等落花落果及形成无籽果实等;而在500毫克/公斤以上高浓度时用作除草剂,其可从根、茎、叶进入植物体内,降解缓慢,故可积累一定浓度,从而干扰植物体内激素平衡,破坏核酸与蛋白质代谢,促进或抑制某些器官生长。作用剂量大了之后在茄果类蔬菜上使用,叶片甚至生长点皱缩或叶片呈蕨叶病毒症状。
近两年说得比较多的氯吡脲,也就是“膨大素”。这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广泛用于农业、园艺和果树,促进细胞分裂及扩大伸长,促进果实肥大,提高产量、保鲜等。但是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时期、浓度用量和方法使用,浓度过高可引起果实空心、畸形、裂果、落叶、果实脱落等,影响生产。
矮壮素也是一种常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植物有抑制细胞伸长的作用,能够防止倒伏、徒长,具有壮苗、使茎叶粗壮茂盛、促进根系发育、加厚叶片等功能。但是使用不当植株严重矮化,果枝不能伸展,叶片畸形,出现鸡爪叶,赘芽丛生,果枝节间过短,植株枝叶发脆,容易折断。浸种药害为根部弯曲,幼叶严重不长,出苗推迟7天以后,出苗后呈扭曲畸形。
乙烯利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催熟剂,主要是增强细胞中核糖核酸合成的能力,促进蛋白质的合成。乙烯利能增强酶的活性,在果实成熟时还能活化磷酸酯酶及其它与果实成熟的有关酶,促进果实成熟。使用不当会产生药害,较轻药害表现为:植株顶部出现萎蔫,植株下部叶片及花、幼果逐渐变黄、脱落,残果提前成熟。较重药害表现为:整株叶片迅速变黄,脱落,果实迅速成熟脱落,导致整株死亡。乙烯利用量过大或使用时间不当均可产生药害。
相关的例子还有很多,基本上每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对于作物来说都是兼具“药”和“毒药”的双刃剑作用,所以,问题不在于用不用植物生长调节剂,而是怎样科学、安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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