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违法 临沂市绿田遮阳网厂等15家企业被通报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彩 临沂报道
2月份,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5家,查处环境违法行15起,已立案处罚15起。
2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01临沂市绿田遮阳网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张士林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2山东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邵明洋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3山东川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张 利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4临沂市飞翔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李庆菊
违法行为:对装卸物料未采取喷淋等处理措施,控制扬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5山东万阳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万洪续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6临沂经济开发区旭东玻璃厂
属 地:经开区
法人代表:齐浩东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7临沂玉丰注塑有限公司
属 地:经开区
法人代表:王怀胜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08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源泉加油站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刘 源
违法行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使用;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9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港城加油站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王俊芳
违法行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使用;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沂南县岸堤茂高加油站
属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公茂高
违法行为:储油储气罐、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山东海宝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属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王振青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费县诚信加油站滨河路站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夏志云
违法行为:加油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山东嘟江雁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董 娜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蒙阴恒瑞重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属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秦元娟
违法行为: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 临沂鲁牧养殖设备有限公司
属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王法民
违法行为: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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