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同学打伤,33岁爸爸上门掌掴5龄童涉嫌故意伤害被拘,公益律师提醒:小孩子冲突,家长不能以暴制暴
11月8日晚,江苏南京玄武湖区一男子因儿子被同学打伤,上门掌掴对方,并与孩子家人发生肢体冲突。
>>>网传现场视频
一巴掌扇倒孩子“还打不打人”
还推倒孩子爷爷“我忍不住了”
网传现场视频显示,该男子登门坐在凳子上与打人幼儿训话——
网传视频显示,男子坐在凳子上对一男童训话
“第一不能打人,第二不能打别人头,第三不能用东西打人……”男子说着说着突然直接一巴掌扇到孩子脸上,造成孩子从椅子上摔倒在地。男子仍不依不饶,手指倒地男孩说:“以后你还打不打人?”
训话男子正说着,突然直接一巴掌扇到男童脸上,造成男童从椅子上摔倒在地
被掌掴男童摔倒在地
见孙子被打,男孩爷爷劝阻称“不能这样处理的……”但男子吼道“以后还打不打人,回答我!对不起,我没忍住,但是我忍不住了!”
男孩爷爷将孩子抱起,先后举起塑料椅、木椅砸向男子,结果被该男子推倒在地。
男孩爷爷举起塑料椅砸向男子
被打老人家属称孩子在幼儿园与同学发生争执,伤到对方头部。对方家长带着孩子上门讨说法,一巴掌把儿子打倒,还推倒孩子爷爷,造成右腿骨折。事发后,打人男子带着他儿子逃走,被打老人的家属遂报警处理。
男子将男童爷爷推倒在地
>>>被掌掴男童母亲
孩子外耳和面部挫伤 爷爷右腿骨折
不接受对方家属行为 相信秉公处理
“本来就是小孩子的矛盾,幼儿园会处理,他本来可能就是上门讨要说法,结果双方闹得很不愉快!相信他也后悔了。”
11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当地一位知情人,基本证实了视频中发生的一幕,5岁小孩子发生的打架事件上升到大人。打人男子已被警方带走调查,被打老人一家暂不便接受采访。玄武湖区涉事幼儿园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打人幼儿的母亲证实,被掌掴的儿子和孩子爷爷均有受伤。其提供的就诊病历显示,医院诊断为,孩子(左)外耳挫伤;面部挫伤;孩子爷爷的检查报告单显示,其右侧腓骨上段见多条骨折线。
这位母亲表示,她不能接受对方家属的行为,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她相信法律会秉公处理。
>>>事发前因后果
幼儿园玩耍打闹不慎擦伤头部
打人孩子家长已带娃上门道歉
疑似被打小孩家长解释称,儿子在幼儿园与同学玩耍打闹,不小心把这名同学头擦伤,作为家长他们在得知情况后已经第一时间带着孩子上门道歉了一次,晚上奶奶又到超市买了牛奶准备二次上门道歉。
“我们两家住在一个小区,两个孩子平时也玩得特别要好,两家老人平日里也相处不错,而且小孩之间打打闹闹我们认为是难免的。但是就在晚上奶奶去超市买牛奶,我跟孩子爸爸都不在家的时候,这位同学一家三口到我家来,爷爷很诚恳地给他们道歉,把孙子也叫到跟前批评说教,但是同学爸爸开始就指指点点地大声呵斥我家小孩,就在我家小孩已经在点头认错的时候,同学爸爸突然狠狠一巴掌抽在我孩子脸上,孩子的小脸当场就肿起来,2岁的妹妹在旁边目睹了全过程,吓得哇哇大哭。同学爸爸这时还在大喊大叫,爷爷担心他继续打小孩,赶紧去制止防止他继续打小孩,同学爸爸把孩子爷爷狠狠地推倒在地,导致右腿断裂(有医生诊断书为证),两个孩子哭了一晚上,不让家人开房门,此次恶性事件已经对我两个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
>>>南京警方通报
动手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系33岁南京某医院聘用制人员
9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通报称,打人男子已被刑拘。
8日19时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玄武区某小区内,有人到其家中闹事。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相关人员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经查,33岁鲁某某是南京人,身份为某医院社会聘用制人员,因8日上午其儿子在幼儿园与同班男童争抢玩具时被对方戳破头皮,到对方家中讨要说法。期间,鲁某某情绪激动,用手击打该男童面部,致其仰面倒地。男童64岁祖父祖某某先后持塑料椅、木椅与鲁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被鲁某某推倒致腿部骨折。目前,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友看法不一
“替儿子上门讨说法情有可原”
“不是打回来是把自己打进去”
事件引发网络热议,对于男子上门讨说法,网友观点不一。
“我觉得情有可原,不能因为一句孩子还小就算了,做为父母看到自己小孩受伤忍不住也正常,打人小孩是不是也要处理,孩子小处理不了,大人可以。”
“太不理智,幼儿园小孩打架,幼儿园会处理,33岁还不能控制情绪吗?干脆孩子不要上幼儿园,要不忙不过来。”
“这种事情不是打回来,他当爸爸的,把自己打进去了。”
>>>律师以案说法
小孩子冲突 家长不能以暴制暴
可民事诉讼 要求打人家长赔偿
知名公益律师谭敏涛和赵良善受访对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
涉嫌故意伤害罪
应如何量刑?
“他击打孩子面部,从案发视频来看,孩子受伤可能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么,鲁某某便涉嫌故意伤害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其刑事拘留,初步说明,孩子的伤情比较严重,鲁某某已经涉嫌犯罪。”
赵良善补充指出,鲁某某将祖某某推倒致其骨折,根据祖某某的伤情,对鲁某某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如经鉴定,祖某某伤情是轻微伤,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对鲁某某行政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经鉴定,祖某某伤情是轻伤或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追究鲁某某的刑事责任。
被打男童的爷爷回击行为
是否过激?是否属正当防卫?
赵良善指出,鲁某某到祖某某家闹事,祖某某见状,担心男童再次受到伤害,对鲁某某的侵害行为予以制止,才与鲁某某发生肢体冲突,“祖某某的行为可定性为正当防卫,并非双方互殴。”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无限正当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谭敏涛也认为,“当孩子被打后,孩子爷爷用小凳子和椅子回击对方的行为,属于明显的正当防卫。”
“我们不能强求爷爷面对孙子被人殴打,还无动于衷,这是强人所难,所以,对于爷爷的行为,并没有过激之处。”
谭敏涛表示,孩子爷爷是为了保护孙子免受不法侵害,孙子被人殴打,爷爷情理之中都会保护孙子。因此,爷爷所采取的打对方行为,应属于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应当做出否定性评价,应当予以肯定。
孩子之间发生冲突
身为家长应如何正确处理?
谭敏涛指出,孩子之间的冲突,家长在处理时,应当克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不能以暴制暴。
“以家长的暴力殴打他人孩子,得到的必然是违法犯罪。孩子之间的打架,如果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家长可以选择报警,要求警方对打人者进行相应处理,对家长进行谈话。”
“对于自家孩子被人殴打,家长还可以寻求学校和老师予以协调处理。当各方协商不了,如果有人身和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家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的一方家长给予人身损害和精神赔偿。”
谭敏涛表示,面对孩子之间的冲突,学校和老师在协调时,必须坚持公平和公正原则,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对于打人者一定要做出相应的处理,而不是得过且过,息事宁人,否则,就是在纵容打人者。
赵良善建议,孩子之间产生冲突,家长应该冷静理性处理。当自家孩子欺负他家孩子时,家长本该做的是,及时向对方家长赔礼道歉,并对自家的孩子批评教育。当自家孩子受欺负时,在向对方家长讨要说法时,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切忌有过激行为,否则将因双方矛盾激化酿成悲剧。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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