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禁塑执法监管 规范蚌埠市区禽类交易
近日,蚌埠市政府印发了《蚌埠市禁止、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与《蚌埠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主动作为,推动禁塑禁活工作落到实处,为青山绿水和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落实禁塑规定 推广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
为贯彻落实《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外卖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生产、流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利用“12345”“12315”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投诉举报信息。
“同时,分别对生产类企业、批发类企业、经营销售企业、集贸市场类企业、网络交易平台类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宣传,针对各大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外卖企业的经营主体展开动员,强调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销售、使用列入禁限目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签订禁塑承诺书。”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科长戴月斌表示,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对生产和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开展执法检查,对已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按照规定时限开展督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违法行为。
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鼓励集贸市场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和生鲜产品包装膜袋。鼓励支持该领域骨干企业包装材料、农用地膜等重点领域开展生物基新材料技术研发,筹备国家生物基质检中心。
规范禽类交易 农贸市场将不再有活禽交易
为规范禽类交易行为和市场秩序,预防和控制禽类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蚌埠市还有一项重要举措即将实施,即《蚌埠市区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试行)》3月1日起实施,文件规定,蚌埠市市区中环线以内为活禽交易限制区,限制区内禽类交易实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活禽交易,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宰杀活禽。下月起,农贸市场将无活禽、无活禽饲养宰杀设备、无羽毛粪便。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要求,要求中环线以内市场达到“三有三无”标准,即有《办法》宣传、有冰鲜禽销售、有检疫检验证明公示;无活禽、无活禽饲养宰杀设备、无羽毛粪便。“采取轮班值守等形式,强化对中环线内各市场落实《办法》情况的巡查,引导开办者、原活禽经营者立即行动,停止活禽交易,引导消费者转变生活习惯和消费理念,主动选购‘白条禽’‘冰鲜禽’,形成绿色消费观念。”
戴月斌介绍,3月1日前,动员中环线内市场开办者、原活禽经营者立即行动,停止活禽交易,将原用于活禽经营、宰杀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且不限于笼具、宰杀器具、脱毛机等)全部搬离市场。督促中环线内各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加快对原活禽交易区进行改造,因地制宜采取拆除装修、功能区域置换等不同形式实现改造目的,彻底消除活禽经营条件。同时,设置一定面积的冰鲜禽产品交易区,为转型经营冰鲜禽的原活禽经营者购置相关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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