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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美人:化妆产品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六级代理模式包含何种收益?

 

有数据显示,近年来,女性健康产业巨大的市场前景与发展空间被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所看好,有数据显示,全球生殖健康产业市场规模每年的增长速度已达到25%到30%,在此背景下,以微商、新零售等模式销售女性私护产品的国内互联网平台相继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之内,如今已备受网友关注的“妖美人”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妖美人究竟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自称是“目前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企业”的广东妖美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何受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妖美人女性私密抑菌护理套装”自诩具有消炎乃至包治妇科百病的作用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妖美人胶原寡肽修护面膜”暗示可抗炎、抗过敏是否合规?该平台现行的六级代理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0风险”、“600%赚钱的商机”等广告语又是否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多次更名,曾遭处罚

经查,妖美人的经营主体为广东妖美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曾用名众多,包括广州市金步阳贸易有限公司、丽美人(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雅策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等在内,成立时间在2011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彭曙辉,股东有彭曙辉(大股东)、李志勇,注册资本3000万元,据2021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为200万元,参保员工仅有两人。

据官方资料显示,“广东妖美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创始人彭曙辉创办于广州,是一家专注于私护用品、化妆品彩妆、护肤配方开发、原料研制、加工生产及配套性服务为一体的国际性综合服务企业。妖美人品牌专注于男女私护保养,是中国男女私护行业十大品牌之一,已获得中国自主创新产品等多项重量级荣誉,成功跻身行业前列,成为国货自强的代表性品牌。”

但据企查查显示,在过往这些年间,该公司曾不止一次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列入到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当中,在2016年,该公司还曾因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违法行为收到过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罚单,决定书文号:穗天工商处字[2016]709号。

(图片来源:企查查)

现如今,在代理商提供的相关宣传材料当中,妖美人公司更是自称已经过10年的运营,发展出了达800多家实体门店、50000多位代理商、服务城市覆盖达80个的规模,并以“目前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企业”自诩。

在招商材料当中自称“目前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显然,这样的宣传手段涉嫌违反我国《广告法》关于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商品或服务优劣均为相对的,具有地域和时间阶段的局限,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绝佳等语言,违背了事物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容易误导消费者,也会造成商家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并不限于所列举“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用语,与此类似的“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或近似的最高级形容词“最”字用语都属于绝对化用语。

消毒产品,消炎作用?

截至目前,妖美人已面向市场推出了多款凝胶产品,但“妖美人女性私密抑菌护理套装”毫无疑问是该平台旗下最核心的产品之一,“妖美人私护官方微博”曾明确指出这款产品具有消炎作用,改善阴道炎、盆腔炎、附件炎同样不在话下。

在代理商晒出的有关产品详情的资料当中,类似说法屡见不鲜。

更有甚者,还有代理商明确表示该产品可以包治妇科百病。

而实际上,该产品仅为消字号产品,并非医疗器械或药品,据产品外包装显示,该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号为陕卫消证字【2019】第A001号,适用范围仅为“用于女性阴部的抑菌、护理、清洁”,显然,并不包含上述宣传资料提到的诸多医疗作用。

众所周知,卫消证字代表的是卫生消毒用品类,代表一种外用消毒杀菌产品,不具备调节人体生理机能的功效,与药品有着明显的区别。《国家消毒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消毒产品仅具有杀灭和消除病原微生物的作用,不能出现或暗示治疗效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毒产品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疗效的宣传。对此,《广告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然而,为了证明这款消字号产品确实具有治疗盆腔积液、宫颈糜烂等妇科问题的功效,各种受益者案例在互联网上早已层出叠现。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化妆产品,暗示抗炎

截至目前,妖美人不仅进军了消毒产品领域,同时也布局到了化妆品市场当中,该品牌旗下的“妖美人胶原寡肽修护面膜”已备受代理商们的青睐,经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我们发现该产品的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1029711”,也就是说,这款面膜就是一款普通化妆品,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资质都不具备。但在官方公众号的介绍下,在该产品外包装的下方却出现了“抗过敏、抗炎”等与化妆品用途并无任何关联的广告语,该面膜所含有的积雪草、母菊花等成分同时也被指出具有医疗作用。

根据《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显然,妖美人的官方宣传平台将化妆品包装出“抗炎”功效超出了化妆品定义,属于超范围宣传和宣传医疗作用,属于违规宣传。《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为禁止标注的内容,其中就包括“抗炎”、“消炎”等关键词。

当然,消费者或代理商们也很有可能会被这样的宣传方式所误导,进而误以为该产品也具有其所含成分被包装出来种种功效。《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六级代理,收益几何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妖美人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强(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妖美人将参与者分为了六个级别,分别是会员、官方、联创、一星联创、二星联创和三星联创,不同级别对应的拿货价自然不同,我们以零售价为388元的产品为例,门槛为870元的会员的拿货价为290元,门槛为5000元的官方的拿货价为250元,门槛在6.8万元以上的联创们的拿货价统一为170元。

除了零售利润和差价收益外,妖美人的代理商还有推荐奖励可拿,官方直推官方奖励50元/盒,直推上级联创奖励30元/盒;联创直推联创奖励40元/盒,间推奖励10元/盒,招募官方奖励80元/盒。

高级联创们除了上述收益外,还有团队业绩奖可拿,联创直推3个联创,并且团队的联创数量达到10个及以上,可升级为一星联创,收益为团队业绩总额的5%;培养3个一星,可以升级为二星联创,团队业绩奖为7%;培养3个二星,可以升级为三星联创,团队业绩奖为9%。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妖美人私护官方微博”在此前为了达到招商目的,甚至还为该项目做出了“0风险”的承诺。

当时的妖美人新零售更是使用了所谓的“600%赚钱的商机”的关键词进行自我标榜。

而我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对于投资理财类广告有明确约束:“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是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二是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后 记

近年来,个别商家为了追求招商效果、提高商品销量,进而将自家的消毒产品包装出医疗功效的乱象时有发生,有关报道曾对此指出:宣称不具有医疗效果的“消”字号产品具有疗效作用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也违反了《广告法》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规定,且同时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和《药品管理法》中的多项规定。

至于以“专注成年女性健康,给你不一样的美”为品牌理念的妖美人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来源:微商电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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