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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动售货机上买到问题商品却联系不到商家?杭州一大学生这么做

 

当前,在学校、机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自动售货机作为传统零售模式的补充,已是司空见惯。但是,如果因售货机里的食品吃坏了肚子,也联系不上商家,该怎么办?近日,杭州一在校大学生小林(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今年6月初,小林在学校边上的一台自动售货机里买了几瓶饮料,喝了之后就出现肚子不舒服等不良反应。

“学校周围人来人往的,万一其他同学吃了也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就不好了。”小林再次找到这台售货机,想提醒商家及时更换饮料食品,却找不到联系方式,无奈只好作罢。

小林和一位学法律的同学聊天时说起了这件事。同学告诉小林,设置自动售货机的商家有义务在机器上提供经营者的资质和联系信息,以便消费者购买到问题商品时能及时联系到他们。这位曾在检察院实习过的同学还给小林科普了公益诉讼的概念。

在同学的指点下,小林写信把自己遇到的情况反映给了西湖区检察院。

收到来信后,西湖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深入学校、广场、医院、商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进行调查,发现有些自动售货机确实没有在明显位置张贴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商家联系方式等信息,违反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对此,该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没有公示相关信息的自动售货机依法进行处理,并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排查活动,以确保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积极落实。目前,已对检察建议提及的3处场所内无人售货机的运营机构进行约谈,督促其做好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对辖区内500余台无人售货机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示完整。

今天,西湖区检察院组织了“回头看”行动,随机选取了3个地点,检查发现自动售货机已全部“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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