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类杀虫剂作用方式解析!
1.胃毒剂:药剂通过害虫的口器及消化系统进入体内,引起害虫中毒或死亡,具有这种胃毒作用的杀虫剂称为胃毒剂。如敌百虫、白砒等。此类杀虫剂适用于防治咀嚼式口器害虫,如粘虫、蝼蛄、蝗虫等;另外,对防治舐吸式口器的害虫(蝇类),也有效。
2.触杀剂:药剂接触害虫的表皮或气孔渗入体内,使害虫中毒或死亡,具有这种触杀作用的药剂称为触杀剂,如对硫磷、辛硫磷等。可用于防治各种类型口器的害虫。
3.熏蒸剂:药剂在常温下以气体状态或分解为气体,通过害虫的呼吸系统进入虫体,使害虫中毒或死亡,具有这种熏蒸作用的药剂称为熏蒸剂,加磷化铝、氯化苦、溴甲烷等。熏蒸剂一般应在密闭条件下使用。
4.内吸杀虫剂:药剂通过植物的叶、茎、根部或种子被吸收进入植物体内,并在植物体内疏导、扩散、存留或产生更毒的代谢物。当害虫刺吸带毒植物的汁液或食带毒植物的组织时,使害虫中毒死亡,具有这种内吸作用的杀虫剂为内吸杀虫剂,如内吸磷、甲拌磷、涕灭威等。此类药剂一般只对刺吸式口器的害虫有效。
5.驱避剂:药剂本身没有杀虫能力.但可驱散或使害虫忌避.远离施药的地方,具订这种驱避作用的药剂为驱避剂,如樟脑丸、避蚊油等。
6.引诱剂:能将害虫诱引集中到一起,以便集中防治,一般可分食物引诱、件引诱、产卵引诱三种,如糖醋液、性诱剂等。
7.拒食剂:药剂被害虫取食后,破坏了虫体的正常生理功能,使其消除食欲而不能再取食以致饿死,如拒食胺、杀虫脒等。
8.不育剂:药刘还过害虫体壁或消化系统进入虫体后,正常的生殖功能受到破坏,使害虫不能繁殖后代,这种不育作用一般又可分为雄件不育、雌性不育、两性不育三种,如噻替派、六磷胺等。
9.激素干扰刘:由人工合成的拟昆虫激素,用于干扰首次本身体内激康(是一类体内特殊腺体分泌物,控制和调节昆虫的正常代谢,生长和繁殖)的消长,改变体内正常的生理过程,使之不能正常的生长发育(包括阻止正常变态、打破滞育、甚至导致不育),从而达到消灭害虫的目的。此类众虫剂又称为昆虫生长调节剂。包括类保幼激素(如IR一515)抗保幼激素(早熟素)、几丁质合成抑制剂(灭幼脲类)等。
10.粘捕剂:用于粘捕害虫并使其致死的药剂。可用树脂(包括天然树脂和人工合成树脂等)与不干性油(如棕榈油、蓖麻油等)加上一定量的杀虫剂混合配制而成。上述各类杀虫剂中,目前大量生产使用的主要是前四类。其余几类又统称为特异性杀虫剂,目前国内还处于试验阶段,但都很有发展前途。对于绝大多数有机合成的杀虫剂来讲,它们的杀虫作用往往是多种方式,如乐果具打较强的内吸作用及触杀作用;对硫磷除有很强的触杀作用、胃毒作用外,还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杀虫脒除具打胃毒、触杀作用外,还有拒食作用。
注:文中涉及的化合物中的部分已经禁用,仅用做举例
来源:农业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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