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优佳家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床头柜被罚款108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优佳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床头柜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2〕311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52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销售“木工要求”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GB/T 3324-2017要求的床头柜,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床头柜,并作出以下处罚:一、罚款壹万零捌佰元(¥10800);二、没收违法所得伍仟贰佰贰拾元(¥5220)。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优佳家具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6055326024Y | ||||||
法定代表人 | 唐**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4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4-04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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