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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购买手机要“三查”

 

河北新闻网8月30日讯(记者孔思远)从河北省工商局获悉,根据全省12315投诉数据分析,目前通讯类产品,尤其是移动电话类商品的投诉问题仍然较多,涉及手机质量、三包规定和售后服务等问题。正值开学季,手机等电子产品也进入销售旺季,河北省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购买手机时要进行“三查”,并了解手机退、换货时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购买手机需做到“三查”,防止“变脸”翻新机

消费者购买手机时要选择有信誉的大型商场、超市、家电卖场、网上平台等商家,首先应该查看手机IMEI串码、入网许可证、三包凭证等。在手机的外包装盒、后盖(或电池槽里)、主板三个地方都会有统一的IMEI号;其次应查看外观,外包装要完整无损,检查机身有无划痕,屏幕有无外伤、有无坏点等;最后应仔细翻看手机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图片记录等储存内容是否存有记录,防止手机之前被其他人使用过,更有甚者可能是翻新机。

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应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票据,同时还应要求商家把主机及附件型号、机身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或批号、产品商标、型号写在发票上。

了解手机退、换货时间,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消费者应了解《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退、换货时间,当手机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找销售商反映问题,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手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手机主机出现屏幕无显示、无法开机、无法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手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维修时索取记录,避免销售者逃避责任

手机“三包”原则为谁销售谁维修。“三包”有效期内,手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手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

有些销售者为了逃避责任,维修时不做维修记录,或者将维修说成是一般性“检测”,这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消费者对此不能掉以轻心。每次维修取机时,必须要销售商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如果是返厂维修的,建议事先将相关凭证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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