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督导检查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按照《运城市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28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翟继奎一行在万达广场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督导检查。

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主要指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等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

督导组在万达广场内随机抽取化妆品经营店,询问化妆品的经营状况、化妆品的进货渠道以及企业在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重点对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采购台账、化妆品标识标签、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情况、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督促经营主体切实担负起化妆品经营主体责任,敬法知法懂法,增强社会责任心,把好进货关、销售关,做到进货有台账、销售有记录、信息可追溯。严格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市场环境。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

下一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的工作要求,盯住“防风险、查案件、提能力”目标,对运城市13个县(市、区)的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对化妆品经营环节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此次活动特别邀请行风监督员、微权监督员进行监督,盐湖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163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