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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一地发布通知!事关礼金、彩礼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抵制恶俗婚闹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抵制恶俗婚闹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武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武城县委宣传部

武城县民政局

武城县公安局

武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武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进一步抵制恶俗婚闹的实施办法

近年来,个别地区恶俗婚闹现象愈演愈烈,在一些公共场所出现恶意戏弄新人、丑化新人等不文明婚闹现象,与移风易俗要求相违背,与社会文明风尚相违背。为进一步抵制恶俗婚闹等陈规陋习,坚决杜绝各类低俗、恶俗闹婚现象的发生,推进我县移风易俗与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武城县《关于在城乡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专项行动(2022年—2024年)实施方案》,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提倡婚事新办

坚持婚事新办,提倡新人以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旅行结婚等简朴文明的婚礼方式,用健康文明的新方式替代旧习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鼓励新人勇于探索文明、简约的新式婚礼。

(二)提倡婚事简办

树立“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理念,坚持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简化婚礼程序,婚礼仪式一次性完成;明确婚宴标准,限定婚宴人数、桌数及每桌费用,不上高档烟酒;杜绝讲奢华、互攀比的婚事,力求婚礼仪式简单、氛围温馨。

(三)提倡随礼有度

明确红白事随礼标准,提倡礼金不超过 200元。邻里之间相互帮忙,不收取劳务报酬。理性看待亲情友情,不以随礼金额多少衡量交往关系亲疏,反对跟风随礼、相互攀比,倡导人情交往淳朴和谐。

(四)反对恶俗婚闹

在举办和参加婚礼过程中,所有人要做到自觉抵制恶俗婚闹,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对新人进行捆绑、厮打、投掷物品;严禁通过故意损坏衣着、内衣外穿、裸身露体等行为,引围观、博眼球;严禁猥亵新娘、伴娘及同行女伴;严禁制作并悬挂有伤风化、不文明标语条幅或使用烟花爆竹等可燃物进行恶作剧;严禁拍摄恶俗婚闹视频、图片等,严禁通过网络进行散布、传播不文明行为;严禁污言秽语显低俗、劝酒酗酒惹事端;严禁粗俗挂物坏形象、乱涂乱画辱人格;严禁拦挡婚车索要香烟、红包、现金等,严禁阻塞交通扰秩序;严禁折花踏草伤绿荫、破坏公共设施;严禁做其他妨碍社会管理及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五)反对高价彩礼

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提倡零彩礼,彩礼不超过5万元,严禁“天价”彩礼,树立正确婚恋观、价值观,充分尊重对方家庭财力实际情况,体谅双方父母辛苦,反对因彩礼过高造成家庭负债。

(六)反对大操大办

崇尚文明健康的办事方式,重喜庆氛围而不讲究排场,尽量压缩范围,反对滥发请帖四处邀约,反对婚宴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宴请限于亲戚、朋友,限15桌150人以内(订婚限4桌50人),正席为十菜两汤,菜金农村不超过360元、城区不超过500元;酒每瓶80元以内,烟每盒20元以内;迎亲车辆不超过6辆,禁止在禁燃区和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烟花。

二、具体措施

(一)严格报备制度,压实主体责任

按照《关于在城乡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专项行动(2022年-2024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事前报备、事中监管、事后报告,事主操办婚礼前填写《操办红事事前报备表》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报备。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各红白理事会要及时掌握红白事动态,坚持“及时上门、提前介入”的工作原则,书面告知指导标准,做好思想工作,对办事过程全程监管。(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镇街)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对婚事新办、婚事简办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在酒店、婚介机构、婚庆公司张贴《武城县红事指导标准》,组织从业人员签订《从业行为自律承诺书》,营造“反对浪费 文明办事”的浓厚氛围;利用七夕节、情人节等重点节日,向群众推送关于“喜事新办、婚事简办”的公益短信;推行结婚集体颁证、集体宣誓仪式,组织新人签订《文明节俭办事 拒绝恶俗婚闹倡议书》。(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镇街)

(三)完善行业清单,加强行业自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对婚介机构、婚庆公司、流动宴席经营户等婚庆承办公司和从业人员进行摸排并登记造册,加强管理。婚庆承办公司要在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不得违规销售高价婚庆用品,不得提供与文明办事相违背的服务。实行承办业务报备制度,承办企业(个人)将事主确定的业务标准向所在镇街报备。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依法查处和取缔涉事婚丧公司。(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

(四)抵制恶俗婚闹,加大查处力度

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文化旅游等部门根据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恶俗婚闹、低俗表演、封建迷信等涉事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

(五)强化示范引领,严肃执纪问责

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在办理红事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组织从严监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红事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个人进行问责,对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按相关规定追责。加大对党员干部及利益相关方利用各种名义借机敛财索要礼品、礼金的查处力度,发现违规违纪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各部门单位、各镇街)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倡导文明新风,抵制恶俗婚闹陋习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把治理工作长期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作为,履行好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实效。各镇街、各单位部门红白理事管理股室、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要全面摸清辖区内婚恋情况,提前介入,全程监管,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抓牢抓实每一个环节,确保办事合规合法。

(三)纳入文明考评。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和专项巡视巡察,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前置条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的部门单位、镇街和村居(社区)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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