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不应是常态,债务问题还是要通过自行协商或司法解决
据媒体报道,近期,全国多地正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例如云南蒙自、湖北鄂州、河南周口、辽宁阜新、广西防城港、陕西宝鸡等地,此外,8月19日的海南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也研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工作。今年2月25日,国务院曾专门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阶段性工作吹风会”,从时间上来看,正好是半年以前。
事实上,早在2018年1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就指出:当前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经较为突出,“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国企,都要坚决杜绝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政府部门这样做更是有违‘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基本职责。”因此,在会议上,李克强要求就此开展专项清欠行动:一是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二是严禁发生新的欠款。
到了2018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欠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清欠工作做出了总体安排。除了在今年2月召开了清欠工作的吹风会,还在今年4月份上线运行了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中小企业只要在平台填写登记债权人、债务人、拖欠款项等信息,平台就会根据职责分工将登记信息流转反馈给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协助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这一平台的上线有助于中央和省级政府在较短时间内摸清和排查基层政府和国企的拖欠情况。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中央企业核查的合同有近700万份,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甄别,而登记(投诉)平台的上线,将有助于扫清政府和国企欠账的死角。不过,在一些地方,由于存在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加上有的地方财力受限,按期还款存在一定压力,还需要分步骤逐步研究解决。因此,小部分被拖欠账款的中小企业还需要继续等待。
国务院专门推进清欠工作以来,很多地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云南蒙自市,市政府对34家单位项目逐一进行梳理,全市共有22家单位上报符合清欠条件的项目205个,涉及135家企业,拖欠总额52463.3万元,计划2019年年底前偿还26965.8万元,占拖欠总额的51.4%,已偿还金额4131.39万元,占拖欠总额的7.87%,剩余计划还款22834.4万元。而在湖北鄂州,截至8月5日,全市共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962.93万元,已偿还拖欠账款4930.99万元,清理排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余额31.94万元,完成进度99.4%。
市场经济中难免有欠账行为发生,发生债务关系的主体之间通过协议无法解决的话,还可以诉诸司法,但现实中,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不正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现象突出,需要国务院三令五申乃至通过专项行动来进行集中“清欠”,显示正常的市场秩序乃至司法领域还存在较大缺陷。“集中治理”绝非长期可行,要真正避免“欠债不还”、“无理拖欠”的现象,就需要司法等途径能通畅运行,同时也要建立起对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不合理欠账的问责机制。
此前,李克强总理就指出:“要把严重拖欠的政府和国企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地方、部门拖欠不还的,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清欠。”这一做法势必对欠账主体产生威慑。与此同时,以法治的方式来保护民企的合法权利,才是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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