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举报,我查实,你违法,我查处!
举报货车沿路抛洒 镇原交警迅速查处
4月24日,镇原公安交警秩序中队接群众举报称:一辆号牌为甘M239**号中型自卸货车在省道318线太平段运送货物时未遮盖篷布,导致砂石落在道路上以及扬尘现象十分严重,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希望予以查处,并附有照片。
民警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将当事人传唤至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张某,因运输路程不远,为图方便没有加盖篷布,导致砂石落在道路上以及出现扬尘现象,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懊悔不已,并承诺自己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对驾驶员张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现场安全教育。
心存侥幸超员行驶 华池交警绝不手软
近期,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盯中小型货车、低速货车和农村面包车、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客超员等重点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压降交通事故,全面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4月26日上午10时,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悦乐中队民警在新南公路9km处查获齐某驾驶一小型客车,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驾驶员齐某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口头教育乘车人员出行不得乘坐超员车,疫情期间出行做好自我防护。
违法超员载客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悔晚矣!
来源:庆阳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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