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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药监在行动丨福建全面加强医用防护用品质量监管

 

  (本报记者落楠 通讯员陈涛)2月13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对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生产环节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落实第一批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监管责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坚决保障疫情防控医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

  通知强调,在紧紧围绕“扩产能、保质量”两个目标,指导帮扶企业转产扩产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医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近期通过快速应急审批投产的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通知重申了国家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生产环节两个风险清单和检查要点,公布和明确了省内第一批12家已获证的医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风险检查要点等。

  通知要求,各药品稽查办公室和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合检查巡查,进一步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将各地具备资格的医疗器械检查员,按区域纳入疫情防控医用防护产品监管小组,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并对省内第一批12家已获证的医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实行“一对一”定人定责,重点对企业原料审核、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放行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表,落实检查情况“一日一报”制,切实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

  据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福建省药监局把药械质量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持续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医用防护用品质量监管,并专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在全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医用防护用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期间,该局坚持每日安排所属药品稽查办派出检查组,联合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全省相关企业进行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派出专业骨干协助商务、海关以及红十字会、疾控中心等部门,对海外入关、社会各界捐赠的相关物资进行核验,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医用防护产品安全可靠。据不完全统计,1月24日以来,全省药监系统共出动监管人员3415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9617家次,有力保障了疫情期间药械特别是医用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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