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荒地里出现半截碳化的焦尸,灰烬中找到7块奇怪的金属片
大家好,欢迎来到重案讲说人。2007年11月29日,广西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的一处荒地里出现了一堆装在旅行箱内被烧焦的尸骨。青秀公安分局的民警在焚尸现场只发现了死者的颅骨和胫骨,因为遗骸已经被烧至碳化,所以被害人的其余部分都已经化为了骨灰。可能遗留在案发现场的线索已经被大火烧尽,法医也无法从遗骸中提取到死者的DNA,民警依据旅行箱残骸的大小判断,现场发现的遗骸有可能仅仅是被害人身体的其中一部分。
尸检的结果显示,被害人的骨骼上出现了平整的断面,这更进一步证实了警方的判断,这令本来就困难的侦查工作变得更加复杂。死者的面容无法辨认,身高不能确定,性别也无法鉴别,大火已经将能够反映死者信息的线索全部烧得灰飞烟灭,警方面对的将是一次难度巨大的挑战。那么被害人究竟是谁,他到底被谁所杀,接下来请大家点个关注,一起跟随民警的脚步一探究竟。
警方将在现场发现的所有残骸全部收集了起来,法医肩负起了从这些灰烬中寻找线索的重担,很快他们便被七块金属残片吸引了注意。民警一开始以为这些金属片是旅行箱残骸的一部分,但是法医却认为其中的一块金属片似乎有点与众不同。这块金属片长三厘米长,宽一厘米,厚2毫米,头尾各有两个圆形小孔,孔上还有螺丝,其他的金属片都为铁制,唯独这块是钢片,这块残片既不像旅行箱的零件,也不像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
法医对被害人的胫骨进行了仔细分析,最终做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判断,这块金属残片原本应该安装在死者的小腿之上,被害人生前可能曾经骨折。警方立即来到南宁某医院的骨科寻求帮助,但是骨科医生们也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虽然这块钢片形状与骨科手术所使用的材料相似,但是材质却又截然不同。骨科手术所用的钢片都是锰钢,警方手中的却是不锈钢,这种钢材并不适合作为骨科手术的材料植入人体。民警听到这样的答案后顿时一头雾水,但是很快便又有老医生提出了不一样的意见。
这种不锈钢片虽然与现在骨科手术惯用的锰钢存在差别,但是在七八十年代时却被广泛应用。老医生看了钢片的精致程度之后判断,在当年那个医疗水平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在广西南宁能够实施这种手术的医生数量用十根手指都可以数得清。民警立即意识到这可能是一条重要线索,可是大家找遍了南宁的骨科专家,却没有一个人记得曾经救治过这样的一个患者。此时法医又传来了消息,现场发现的两只人类胫骨长度并不一致,装有钢片的那只比另一只短了近四厘米,被害人的两只脚长度不一,生前很可能行动不便。
如果被害人在接受手术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孩子,那么在成长的过程中骨骼确实会出现发育不良的情况,民警根据这一发现对被害人的特征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寻找尸源的工作终于有迹可循。警方一边对失踪人口进行筛查,一边向社会发布悬赏通告,案情很快便有了重大进展。警方在失踪人口资料里找到了一个名叫李云龙男子,此人时年30岁,身高1米75,他在六年前从重庆来到了南宁打工,案发前在仙葫区神秘失踪,更为重要的是他与被害人的特征吻合,左腿存在残疾。
警方立即星夜兼程来到了李云龙的老家,他们在这里得知了一个非同寻常的信息。李云龙的父母告诉民警,儿子在十岁时接受过骨科手术,小腿根部确实被植入了一块不锈钢片。虽然警方并不能以此确定被害人就是李云龙,但是大家依然对他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摸排,一番调查之后,时年30岁的广东籍外来人员黄喜和进入了大家的视线。黄喜和与李云龙虽然不是老乡,但是二人的关系却十分亲近,他们俩在案发前来到了仙葫经济开发区,一同住进了一家招待所。
黄喜和早已退房离去,民警查询了他的退房日期之后顿感蹊跷,他在警方发现尸体的前一天离去,看起来像是畏罪潜逃。招待所的老板提供了线索,黄喜和在入住期间曾经购买过一个旅行箱,种种线索虽然看似巧合,但是汇总在一起后却使他的嫌疑不断上升。警方立即对黄喜和的去向进行了调查,一番波折之后终于在广东汕尾找到了此人,大家对他进行了突击询问,但是对方面对民警的心理攻势却始终三缄其口。民警手头上的线索都无法指明黄喜和就是凶手,大家一时之间都感到十分迷茫,指认凶手的证据究竟隐藏在何处呢?
警方分析,嫌疑人要想在处理尸体的过程中不被人发现,必须有充足的时间和隐秘的环境,如果黄喜和就是凶手,那么只有他在仙葫区居住过的那个招待所符合这一条件。民警早已对黄喜和与李云龙入住的房间进行了勘察,但是他们并没有在那里发现存在血液残留,本着不放过任何一丝线索的态度,大家立即对客房进行了复勘。这间客房只有10平米大小,屋内还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民警将这间房与别的房间进行了对比,很快便发现了新的疑点。
黄喜和住过的客房墙壁雪白,可是其他的客房却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大家进一步调查之后发现这间房就连地板砖的缝隙也是干净如新。警方将地板砖缝隙里的填缝剂清除之后很快便验出了血液反应,全面勘察之后更是发现了大量隐藏在涂料下的血迹,此时大家的心中都已经有了确切的答案,这间小屋便是案发的第一现场,黄喜和居然将所有证据全部掩盖。民警立即将屋内提取的血样与李云龙父母的DNA进行比对,最终证实这些血迹均是属于李云龙,黄喜和的杀人嫌疑已经毋庸置疑。
案发的第一现场已经找到,剩下的就是寻找嫌疑人的作案工具,大家对招待所进行了一番地毯式的搜查,最终在工具房里找到了铁锤和钢锯。铁锤和钢锯的缝隙里均有被害人的血迹残留,看来这两样物品就是黄喜和使用的作案工具,当这些证物一个个呈现在黄喜和面前之时,这个一言不发的男子终于露出了怯意。黄喜和交代称,自己从广东来到南宁是从事传销活动,在此期间他认识了同为传销组织成员的李云龙,二人因为都有吸毒的恶习所以聚在了一起,最终也是因为毒品酿成了惨剧。
案发当天李云龙与黄喜和又在招待所里吸食毒品,没过一会毒性发作便产生了幻觉,黄喜和在与李云龙扭打的过程中摸到了锤子,二话不说便向对方的头上砸了下去。黄喜和原本就做过装修工人,所以粉刷房间很有一手,他歧途依靠焚尸灭迹掩盖真相,怎料民警仅仅依靠一片钢片便抓住了他的尾巴。2008年12月21日,南宁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喜和死刑,行凶者最终逃不过法律的严惩。这里是重案讲说人,感谢大家的持续关注,您的点赞和转发是对我最大的支持,大家是否曾经听说过身边发生的类似案件,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我们相约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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