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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城管没收书桌,应理解民众为何反感

 

男孩在店门口桌子上写作业,突然来了几名工作人员将其书桌收走。近日发生在海南三亚吉阳区街头的这一幕,引发争议。对此,吉阳区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核实情况,系该商户多次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不存在暴力执法行为。

最新情况是,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通报称,此事中,执法人员存在简单执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已向当事人道歉。14日,当事男孩母亲王女士称,中午有工作人员来她店里道歉,并归还了桌凳。

当地善意回应舆论,值得肯定。按照当地说法,近期正在搞“创文巩卫”,这家商户此前多次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城管也曾提醒过。网传视频中,书桌确实摆在门口,过程中也看不出执法人员存在明显暴力执法行为。但问题是,即使如此,此事依然引起一些人的反感。

为何反感?城管执法人员,在收桌之前,没有和商户以及孩子做好解释,直接挥手让孩子走开,然后收桌并把桌子带走,难免会吓到孩子,也让所谓的执法少了点“人情味”。特别是当城管、执法这些关键词,与孩子、书桌这些柔软的东西碰到一起,容易引发一些人的关注。

法规上的合法性和管理上的必要性也被认为不够充分。只是在自家商铺门口桌子上写个作业,就影响市容市貌了?当地城管最开始的说法是,属超出店外经营。可在店铺门口桌子上写作业行为,和经营有何实际关联?法规如何界定在自家商铺门口写作业的行为?

另外,之前多地发生还“城管挨家挨户撕春联”行为,也受到了诟病。笔者认为,将两者联系起来,背后有着某些共通的情绪。所谓简单执法、缺乏人情味,还只是表面。深层次原因在于,在普通民众心中,这两种行为有“越界”嫌疑,给老百姓带来了一种“被安排感”,也给公权力蒙上缺乏自我约束的观感。

民众主要有两个疑惑点。一方面,在没有经过公民同意情况下,城管可以堂而皇之撕毁居民房产大门上的春联,是不是把手伸得过长了?为了所谓市容市貌,就去安排居民生活、安排整齐划一的招牌、安排居民家里的春联,看似为你好的背后是法律授权不足的嫌疑。一张书桌、一副对联,看起来小,却关乎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边界。这个界限,不应轻易被突破。另一方面,它们还带来了对城市美学定义的再一次反思。家门口贴个春联、门口摆一张书桌,怎么就影响了市容,怎么就不美、不文明了?管理者的审美观和公民的自主权、市民的谋生权该如何平衡?

应该讲,无论创卫还是创文,城市管理者和公民有共同期待,创卫创文归根结底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应得到理解。但只有管理者、执法者善待公民合法权益、谨守公权边界,美和秩序才是具有真正内涵的美和秩序。要我说,一个城市最大的美和文明,恰在于管理者、执法者对法律的敬畏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敬重。否则,城市再干净、再整齐,温度与生气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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