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警方对婚庆礼炮车进行规范管理!
为了加强对婚庆礼仪经营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和礼炮用车噪声污染治安管理,有效防止洛阳城市区大气环境和噪声污染,为全市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婚庆公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婚庆礼炮用车环境噪声污染的实际,特通知如下: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全市婚庆公司在开展婚庆礼仪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在洛阳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向开展婚庆礼仪活动的主办人履行婚庆礼仪活动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劝阻义务。
2礼炮用车要避免医院学校等单位
全市婚庆公司在开展婚庆礼仪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对本公司自有、挂靠、租用、临时使用的婚庆礼炮用车(模仿烟花爆竹声音、气体发射等)加强管理,严禁制造环境噪声污染,严禁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噪声排放。
3礼炮用车严禁超高超宽
全市婚庆公司婚庆礼炮用车所有人及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严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加装的鞭炮声音模拟装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禁超高、超宽;在参与婚庆等活动中,婚庆礼炮用车行驶路线要避开行政办公单位、学校、医院、车站等场所周边道路,确因无法绕开的在途经上述场所周边道路时,严禁噪声排放
4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管理
全市婚庆公司要积极主动履行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和环境噪声污染主体责任,积极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积极接受公安机关及相关行政机关监督管理。
5严格处理噪声污染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污染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与环保局、质监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中,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分别给于警告、罚款、拘留处罚。
6严格处理妨碍交通安全的车辆
对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在机动车安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及其它装置的;加装的鞭炮声音模拟装置违反客车载货规定的;加装的鞭炮声音模拟装置超宽、超高的,公安交警部门将责令婚庆礼炮用车所有人及驾驶员恢复原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罚款、记分、吊销驾驶员证照的处罚。
7自觉规范各自的行为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婚庆公司从业单位、人员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噪声污染对机关、学校、医院、居民等工作、教学、生活带来的危害,督促婚庆公司及婚庆礼炮车主主动消除噪声污染,自觉规范各自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主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8携手共建美好生态家园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关系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全市婚庆公司从业单位、人员要主动带头依法依规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争当环保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齐心协力,积极抵制破坏大气环境的各种不良行为。同时,公安机关欢迎鼓励广大市民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噪声污染行为的监督举报,携手共建我们美好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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