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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送女主播的化妆镜暗藏摄像头,论变态的刑狱之路怎么走

 

您见过化妆镜里能暗藏摄像头的吗?近日,广东江门新会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该案件目前在网络上获得了极大的关注度。

案情摘要

朋友送的化妆镜竟然暗藏摄像头

主播李小姐在工作中认识了一位男子张某,相处几个月,张某一直表现得十分斯文正派。某一天,张某送给李小姐一面化妆镜和两个补光灯,以电路容易烧坏为由要求李小姐一直插着电源。之后,张某告诉李小姐化妆镜有裸体美颜功能,建议她试一试。

李小姐困惑之余跟着订单信息找到商家询问后,发现化妆镜有针孔,于是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最后,李小姐从化妆镜和补光灯中一共拆出来4个针孔摄像头、5张32G的内存卡。通过检查内存卡,李小姐推测自己可能不是第一个受害者。

变态落网,受害者不止一位

民警抓获张某后,对其进行了突审。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供述自己曾经在前女友家安装了窃照设备,目前仍在运作。除此之外,张某还经营一家售卖窃照设备的网店,已卖出210套。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和无尽的悔恨。

案件分析

偷拍泛滥,酒店成重灾区

近年来,随着录音摄像设备逐渐微型化,相关设备更加容易携带和保存,使得普通人在录音摄像方面的需求更加容易满足。但同时,也给不少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他们将普通生活用品加以改装,置入微型摄像头,监控陌生人的隐私,录制不可描述的视频通过各种渠道售卖,以获得高额利润。

酒店房间是最常见的偷拍场所,针孔偷拍早已成为一条线上色情服务产业链。酒店客房里,面对床的路由器、电视、插座,以及浴室的浴霸、沐浴露瓶子都可能是经过犯罪分子改装,看似外表普普通通,实则内藏不可告人的玄机。

偷拍、窃听的法律责任

偷拍事件频发让社会上弥漫了一种害怕隐私暴漏的恐慌,让出行住店的人惶惶不安,这也会导致酒店行业的整体利益受损。因此,严厉打击非法偷拍、窃听犯罪刻不容缓。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了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该罪名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本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那么有的朋友肯定想问,那些偷拍的人并不是生产者和销售者,难道法律就不管了吗?当然不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专门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因此,本案的张某已经触犯了两个罪名,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数罪并罚。而那些在张某的网点里购买窃照设备的人,如果非法使用这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将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地认为自己的行为很隐蔽,别人不会发现,一旦事发,面临的将是牢狱之灾,影响终生。

知法君也提醒每一位朋友,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对不怀好意的馈赠要保持警惕;外出住店应当对房间内进行检查,避免将自己的隐私暴露在不法分子的视线范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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