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发布老年护理评估标准,分5个等级,惠及四千万失能老人
当老人丧失穿衣、吃饭、上厕所等生活自理能力时,他们谁来照护、如何照护等难题将摆在眼前。目前,我国有超过4000万这样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他们庞大的护理需求亟待满足。
日前,国家卫健委公布了《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及相关标准,提出要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并明确评估标准、需求等级等内容,以做到“按需分类”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
据了解,国家卫健委此次公布《通知》,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老年护理评估的各项标准,结束了过去国内没有统一的失能老年人护理需求分级评估标准的历史。
截至2018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2.49亿。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多,然而整体健康状况却不容乐观。
今年7月,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办公室透露,我国有超过1.8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同时,我国2018年人均预期寿命是77岁,然而居民却有8年左右是“带病生存”。
这些数据也反映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庞大。实际上,据2016年一项数据,这一群体已超过4000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逾18%。
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生活照护服务和专业医疗护理服务的需求刚性而且庞大。“护理的需求会伴随着他们,每天24小时,一年365天,特别是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他们无时无刻不需要护理上的帮助。这种护理的需求又包括生活的照护,也包括专业护理服务的需求。”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在发布会上表示。
不过,据介绍,国内过去没有结合老年人生活能力和疾病健康状况进行失能老年人护理需求分级评估标准。业界呼吁,要尽快制定相应评估标准,并尽快对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进行摸底,从而便于国家因情施策。
此次卫健委发布的《通知》主要聚焦4000万失能老年人迫切的医疗护理需求,明确了涵盖老年人能力情况和常见疾病罹患情况的护理需求评估标准。
据了解,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老年护理评估的多项标准,该举措旨在指导各地相关医疗机构按照评估标准,有效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并据此“按需分类”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老人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有一个标准对他们进行评估,根据老人失能程度,有针对性地给他们提供服务。”焦雅辉说。
《通知》明确,评估对象主要是需要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对于这些老年人的评估包括两方面内容,即老年人能力、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
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南都记者了解到,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其中有一项做不了就属于失能状态。卫健委同期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表(试行)》涉及标准更为详细,如包括日常生活能力、精神状态和社会参与的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等。
关于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焦雅辉介绍,人们所熟悉的阿尔兹海默、老年痴呆,以及帕金森等导致老年人失能的11个老年常见综合征都是要评估的内容。在同期发布的《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试行)》中,评估还包括跌倒、慢性疼痛、压力性损伤等内容。
据介绍,根据以上两个评估结果,并参考《护理需求等级评定表(试行)》,老人患者的护理需求将被划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护理0级(能力完好)、护理1级(轻度失能)、护理2级(中度失能)、护理3级(重度失能)、护理4级(极重度失能)。
焦雅辉表示,评估之后医疗服务机构可以依据不同标准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这些服务主要包括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她还强调,评估不仅关心老年人躯体的疾病,也非常重视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对于心理护理类、中医护理类,相关文件中都有相应的评估标准,并针对性地提出护理服务的项目和内容。
此外,对于谁去评估的问题,焦雅辉介绍,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既包括医院、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也包括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等,这些机构以及在这些机构所从事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都可以按照以上标准开展评估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胡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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