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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漏水,楼上邻居担责?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互帮互助、尊重礼让。但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常因缺乏理解和沟通,而产生一些摩擦、纠纷,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可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导致事态恶化,引发冲突。

案 情

严某与吴某系上下楼邻居。2016年9月的一个台风过后,吴某家中天花板开始出现漏水、霉变现象。吴某称当时楼上的地板泡了水,水从她家天花板渗下来的,此后她家漏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厨房、卫生间也接连“遭殃”。

吴某称其曾上楼到严某家中查看,觉得漏水问题是严某家中的卫生间及厨房防水处理不当造成的。但是她多次联系严某,严某都拒绝处理。眼看家中的吊顶、橱柜因为漏水受损,吴某无奈之下,只好自己花钱请来工人做应急处理,还对吊顶和橱柜进行维修。随后,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严某修复漏水处,并赔偿其损失。

庭审中,严某表示,房子漏水与之前楼道改造水管有关,并不是他个人改的水管,因此漏水的责任不应该由他承担。他还认为,台风时虽然他家地板泡了水,但是他当天就及时清理了,平时家中的厨房、卫生间地板都保持干燥,并没出现积水漏水现象。

由于对漏水原因存在争议,吴某向法院申请专业鉴定。经鉴定,严某房屋内厨房排烟管道周边防水效果较差;另外,排水管改造后未对遗留铁管进行妥善封堵,未作防水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定程序合法,应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不论管道改造者是否为严某,均不能否认水是从其房屋渗漏到吴某家中的事实。作为不动产上下楼相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吴某要求严某赔偿应急补漏费用700元及橱柜、吊顶、储物柜的修复更换费用380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支持。另外,吴某还支出了鉴定费用17000元,属于本案纠纷产生的必要支出,也应由严某承担。

法院判决

由被告严某修复漏水处,并向吴某支付应急补漏费用700元、修复更换费用3800元以及鉴定费用17000元。

法 律 普 及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二条 【使用相邻不动产时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温 馨 提 示

与邻方便,与己方便!如果因自己的不慎给邻居造成损害,应主动承担责任。邻里之间应当多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纷争,构建和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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