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三大违规行为 中国移动“和包”所属公司遭罚款5万元
每经记者 刘春山 每经编辑 卢祥勇
12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获悉,中国移动的支付公司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面简称中移电子商务),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央行处以罚款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于2017年12月7日对中移电子商务的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12月25日进行了公示。根据文件,中移电子商务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违规行为:1.开立个人支付账户未按要求留存客户身份证影印件;2.存在为金融机构,或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情况;3.存在客户参与和包券领取活动时,未经客户同意开立支付账户的情况。
记者在中移电子商务官网看到,其于12月13日公布了《关于暂停和包支付非实名用户支付功能的公告》。公告表示自2017年12月22日起,非实名用户必须进行实名认证后才能在和包支付平台进行交易;非实名用户的和包券、和包红包将变更为“待激活状态”,须通过实名认证后才能使用。从具体措施来看,和央行的处罚的第三条理由不无关系。
官网资料显示,中移电子商务是中国移动应央行监管要求,于2011年6月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全资成立,注册地湖南长沙,注册资金5亿元;2011年12月,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得由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作为中国移动旗下唯一一家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公司,负责中国移动全网“和包”业务的平台建设,产品研发、业务运营。
本文源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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