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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42条》第7条——药食同源十五种

 

药食同源。常用药食两用的中药有:蜂蜜、山药、莲子、大枣、龙眼肉、枸杞子、核桃仁、茯苓、生姜、菊花、绿豆、芝麻、大蒜、花椒、山楂等。

解读:“药食同源”是指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能够防治疾病,他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气”“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气”“五味”。《黄帝内经·太素》记载:“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这是“药食同源”理论的基础,也是食物疗法的基础。

如今,人们在养生保健实践中,也非常重视“药食同源”。为此,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发布文件,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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