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雷诉游戏软件声音侵权,“这瓜保熟吗?”
文| 正余弦
一句“这瓜保熟吗”也可能涉及侵权?因某游戏软件中使用了演员孙红雷参演的电视剧《征服》经典桥段中的台词声音,游戏开发商和供应商成被告上法庭。9月25日,成都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并将择期宣判。
游戏《西瓜摊主大战买瓜人》。
从案情出发,声音侵权是诉讼的突破口。游戏公司对创意、画面和形象都做了一些调整,直接认定侵权有一定难度,而辨识度较高的声音则成为了“灵魂”,将二创作品和演员本人相连接。
诉讼背后,演员更看重的是自身的人格形象和产生的社会影响。在法庭上,原告律师也提到,在这款游戏作品中,演员的形象被塑造成寻衅滋事的坏人形象,不满足合理使用的条件。
不可否认,对这些塑造传神、家喻户晓的角色,观众大多倾注了自己的感情,一时半会儿很难分开。比如我们看到部分老艺术家登场会脱口而出“大反派”,看到吴京参演便高呼“战狼来了”,这正是精湛演技的强大力量。
加之短视频平台兴起,二创作品增多,原作的影响力和传播力都急剧攀升。这一过程中涉及到改编并盈利的可能性,对侵权的界定则显得尤为重要。
2021年起施行的民法典中首次提出“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使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声音权益”的概念新颖,但界定并不清晰。使用音源是否指向演员本人?涉及“声音权”还是“表演者权”?这也成为本案中争执的焦点。
事实上,演员在此类问题上往往面临着较大的公共舆论压力。不单是虚拟和现实形象的模糊,也离不开“名利之争”。有种观点认为,演员的收入较高,承受一些额外的负担也是理所应当。改编、加工其形象,到头来也是捧红了演员本人,有什么不满意?这实际上陷入了逻辑的误区。
很多演员接受了自己的角色定位,也有些走到观众和改编者中间互动,被不少路人和粉丝视为“平易近人”“加分项”。但这并不代表着演员放弃了维权的选择,对于部分涉及血腥暴力、人格侮辱的改编,以及私自用作盈利的行为,若不能及时纠正,损伤的将是创作的土壤根基。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话用来形容演员明星挺贴切的。但“众乐乐”若变成了“偷着乐”,也应引起警惕。莫让侵权行为从中作梗,既挫了正规二创的积极性,也伤了原表演者的心。
【作者】 张宇驰
南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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