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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仪使用无效退货难 厂家:将联系消费者退货 费用从代理商那里扣除

 

兰州晚报讯 身患颈椎病83岁的杨老太太买了一台“红蓝光治疗仪”缓解疼痛,没想到无任何效果,按照商家承诺,一个月内无效可退货退款,然而当杨老太退货退款时,代理商一直推诿不予解决。6月15日,市民杨老太太向本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货到后,她使用了三天无效果,就开始申请退款,到现在,代理商仍不予处理。

据杨老太太讲,她今年83岁了,前不久,她在电视上看到一则广告,湖北益健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一种名为“红蓝光治疗仪”的电子产品能治疗颈椎、动脉硬化等疾病,并且广告上称此治疗仪十分有效,对可治疗多种老年疾病。看到此广告,本来身患颈椎病的杨老太太心动了,便想买一台试一试。当时她跟代理商联系时,对方称厂家在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东湖路68号,有据可查,让她尽管放心,并且承诺此治疗仪若无效果一个月内可退货退款。听到代理商这样承诺,她就提供了收货地址,购买了一台价值1980元的“红蓝光治疗仪”,由快递员代收了货款。

不料,货到使用了3天,杨老太太感觉此治疗仪根本没有效果,于是她联系代理商要求退货退款。代理商称,退款可以,不过要通过申请,并且发票227元和包装费快递费120元是要扣除的,代理商提出这样的要求让她很无奈。现在代理商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杨老太太感觉上当受骗了。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湖北武汉益健堂“红蓝光治疗仪”代理商,可代理商始终不接电话,后来记者多次拨打后,对方将记者电话拉黑,记者用另一部手机拨打时,对方竟挂断了电话。之后记者再次以短信方式,告知其记者身份,要求对方进行回复,但记者始终没有收到对方回复。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湖北益健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是厂家,没这事,可能是代理商不想退,但厂家规定只要有消费者想退货就必须给退,接下来,他们将联系消费者,若情况属实,立即退货退款,费用将从代理商那里扣除。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桑杰才让

编辑:刘怡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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