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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丨以是否买平板电脑分班,为何总有学校“顶风作案”

 

如此三令五申之下,依然有学校“顶风作案”,无疑提醒各方不能低估类似“歪风”在基层教育中的顽固程度

近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普洱市张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思茅区第四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划分智慧班和传统班,智慧班的学生需要花5800元购买平板电脑。云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开展核查。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第四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将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分为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个智慧班的719名学生按照5800元/套标准购买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资源服务。截至督查时,719名学生已每人缴纳3400元(包括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第一学年资源服务费),收费总额为244.46万元。

普洱市有关部门已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取消智慧班与普通班分班,督促该校向719名学生退还了全部违规收费244.46万元,并将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教学资源收回供统一教学使用。

以智慧教育名义要求学生购买指定平板电脑及服务的做法,过去其实也已有多次曝光,但这起分班案例似乎格外让人惊诧,性质也较为恶劣。

其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方面,学校不仅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还以是否购买来作为分班的依据,这一构成赤裸裸的绑架和强制,二违背了最基本的“有教无类”的原则。说实话,这样的行为,哪还有半点学校该有的样子?它所带给社会的观感是学校强制学生“消费”的做派,以及以违背教育规律的方式来对学生搞区别化对待的“势利眼”。

另一方面,结合过往曝光的类似案例来看,该校要求719名学生按照5800元/套标准购买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资源服务,这个收费标准可以说是高得让人咂舌。可参考的是,今年一季度,普洱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13元。且不说从学习角度看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是否必要仍是一个疑问,仅是拿出这笔费用就可能成为当地不少家庭的负担,给教育公平蒙上一层阴影,并抵消免费义务教育带给家长的获得感。

国办督查室收到有关此事的相关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有关地方政府核查办理。国办督查室对该案的重视,以及当地的处理决定,体现了“拨乱反正”的态度,也应该让更多地方和学校有所警醒。事实上,学校到底该不该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这个在规定层面并不存在什么模糊地带。

比如,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而就在今年3月,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及通过智慧课堂等途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相关问题时也强调,要坚决禁止强制要求家长和学生购买终端设备和数字服务,防止增加家长的经济负担。

但纵是如此,类似的乱收费现象依然不止于个案。就在1个多月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5起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其中,就有两起属于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违规收费问题。该通报同时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平板电脑或教育APP,学校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家委会等名义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如此三令五申之下,依然有学校“顶风作案”,无疑提醒各方不能低估类似“歪风”在基层教育中的顽固程度。首先,各学校层面应该“洁身自好”,克制向学生“乱伸手”的冲动;其次,地方监管部门应“守土有责”,像思茅区第四中学的做法,最终要国办督查室来推动解决,这本身或就反映了一种不太正常的“纠偏”秩序;再者,必须提高违规收费的成本。如此次处理仅是责令学校退还违规收费,对学校通报批评,似乎不足以“以儆效尤”。而上述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报中,明确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这样的严治立场,显然需要体现在对每一起个案的处理之中。总之,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的“歪风”,必须刹住。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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