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推荐学生买平板电脑,“不强制”就合理吗
作者:斯远
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南商丘市第二高级中学向学生推荐购买价值3980元的平板电脑,不少农村学生的家长表示经济上确有压力。对此,商丘二高一名副校长回应称,自2018年年底,学校推行信息化教学,价格包含1000余元的平板费用及2000余元、三年有效的教学资源费用。学校本着自愿的原则,并未强制学生购买。学校会将购买平板电脑的学生单独分班,进行信息化教学,其他学生另外分班,用传统的方式教学。
类似“平板风波”并不鲜见。早在2016年,山东邹平县黄山中学推广“平板教学”就曾引发争议。当时,黄山中学催缴力度比商丘二高大得多,孩子一遍遍电话催家长,家长只好乖乖交钱。事发后学校表示,收费标准为全国统一价,新东方和联通公司直接收取,随时可以退费。
三年时间过去,学校方面的“戏码”没啥变化,区别只在于平板教学的费用又涨了一大截。邹平县黄山中学收费是2800元,商丘二高则要收3980元。在电子产品价格越来越便宜的背景下,商丘二高的平板价格却逆势上扬,令人不解。很难解释学校听任第三方机构在校园之中推销产品的动机,许多网友质疑这中间或许存在不为人知的“生意经”,也在情理之中。
学校称,这是在推广信息化教学。信息时代,采取一些信息化的手段辅助教学,也属正常操作。但即便是信息化教学,一定要让每个学生都买平板吗?信息化教学必须绑定在平板上吗?学校方面,是不是可以考虑配备一些基本的教学设备,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
而所谓的“教学资源费用”,又是语义含糊的一笔账。这些资源有没有溢出正常的课堂教学内容,是不是值这么多钱,具体该如何定价,都需要更加明确的解释与说明。学校如此积极与第三方机构绑在一起向学生收钱,也让人怀疑,这些费用里边是不是也包含了“搭车”的部分?
何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小学严禁向学生强制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订购各种教辅材料、学具等。商丘二高这种以改革为名的“平板教学”,算不算一种强制推销?
当然,时代在进步,教育方面也发生诸多变革。学校肯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式,并非毫无可取之处。但创新应该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并最大限度遏制商业色彩。目前还不清楚,商丘二高与商业机构的合作究竟有多深入,随着当地相关部门的介入调查,相信整件事情会有一个明晰的说法。无论如何,智慧课堂不是商业机构和教学活动挂钩的工具,若真有类似行为,应该彻查彻办,避免让家长花了冤枉钱,也给学生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
此外,学校口口声声自愿购买,可在实践中却采取分班教学这种方式,向学生暗示,向家长施压,未免有违教育的宗旨。这种一校分设两种教学模式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
现实地看,学校的任何行动,只要以学生的前途作为筹码,就很容易导向无往而不利的成果,不怕家长不出钱。但这样的“自愿”,无异于在傲慢地宣示权力。对此,必须坚决抵制。(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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