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工作服与工装的账务处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内部针对员工普惠型的统一工装、劳动工作服都属于劳保品。属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必要支出。会计处理上计入“劳保费”,税务处理上,进项税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全额扣除,没有限制。在实务中,工装的购买分为三种情况:

1、即买即用。一般中小型企业,人员少。工装一般不会储备,等入职人员到岗后,根据入职人员身材定制,或每年统一对全部员工定制一次。即买即用的工作服、工装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劳保费”。

2、储备工装。很多大型公司,人员流动性大,为了能让新人着装及时,会储备不同号的工装。工装在真正使用前,虽然支出,但并没有在当期被消耗,这样工装就成为了存货。应当计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3、高档工装。高档工装一定伴随非普惠性质。如果每位员工都有的高档衣服,且着装在企业制度上有明确要求,也是经营所必须的。如投资公司给职工定制的高档西服,这时的高档工装仍然视作企业经营的必要支出,属于劳保费。但如果高档工装非普惠性质,只有部分员工可领取,或者与经营无关。则应当被视为“职工福利”

一、工作服与工装的会计分录

1、为全体职工定制工装(企业承担全部费用)

企业定制工装并承担全部费用时,工装款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劳保费”。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定制工装(企业分月返回职工工装费)

例:甲公司为了统一企业形象,为所有职工定制统一工装。该工装要求上班期间必须着装。一套工装费用600元,企业先承担300,剩余300从职工收到工装当月工资扣除。以后每月返回职工100,3个月返回完毕(设甲公司员工10人)。则甲公司分录如下:

①、企业购置工装并发放日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②、工装发放月工资分录(设当月工资10万)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万
贷:银行存款 9.7万
其他应付款-工装押金 3000

ps:当月个税如何计算:当月个税按照实际发放额计算,即只计算9.7万部分。

③、工装发放次月工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万
其他应付款—工装押金 1000
贷:银行存款 10.1万

④、因职工离职,500元工装费无需支付。

借:其他应付款—工装押金 500
贷:营业外收入—违约金 500

⑤、未支付给职工的工装押金是否进项税

应当转出进项税,并做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收入—违约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扣款与职工工资一起发放,所以很多会计为了省税,也为了账务简单会在发放时做如下分录:(设:离职职工当月工资共6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5500
其他应付款 500
贷:银行存款 6000

3、定制工装(员工与企业各自承担一半费用)

案例:甲公司为职工统一定制工装,总费用1万元,增值税额1300元。其中一半由公司承担,一半由职工自行承担。则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5000(1万*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50(按实际承担额入进项税)
其他应收款 -工装费 5650
贷:银行存款 11300

4、储备工作服分录

①、购入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

②、领用时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5、股东或管理层的高档工装

非普惠形高档工装,无与企业经营相关(需证明是企业必须品)不能计入劳保费,而是计入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ps:该福利费需与当月工资合并,共同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二、税务的处理

税务上,根据国税2011年34号文规定,只要是统一工装进项税都可抵扣,企业所得税也是全额扣除。

而高档服装,脱离企业实际需求,只要非普惠制,一律视为职工福利。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246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