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2023威海临港·新青年音乐节”活动期间现场与周边观众、演员、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9月23日和24日的12时至24时,在“2023威海临港·新青年音乐节”现场(202省道以东、台州路以西、常州路以南、开元东路以北)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游客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威海市公安局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9月18日
来源:临港警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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