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培训暗藏新骗局 如何为“松绑”的新职业发证市场把关
花了500多元,经过8天的网络培训和考试后,湖南某高校学生徐晓飞取得了一个“碳排放管理员”证书,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证书并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里。
日前,人社部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与2015年版相比,此次增加了 155个新职业。由于许多新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技能标准和评价机制,在网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劳动者渴望一证傍身的心态乘虚而入,把所谓的新职业证书变成诈骗新“道具”,以山寨证书诱导求职者缴纳高额费用,求职者发现上当后又陷入维权困境。
大学生新职业证书培训被骗
在2021年3月人社部公布的18个新职业中,“碳排放管理员”位列其一。“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手机短信里收到了一份关于碳排放管理师考证的招生通知。”徐晓飞表示,在和线上业务员对接后,对方声称只需缴纳 1980元,就能免考拿证,每年挂靠费不低于 3万元。于是,即将毕业找工作的徐晓飞心动了。
此后几天,一培训机构的“老师”反复催促徐晓飞报名,“现在有政策红利,可以走免考渠道”,并发来一张新闻网站截图,显示某单位“租赁证书价格涨至 7.6万元 /年”。他还频繁在朋友圈发布挂靠成功案例,徐晓飞经常能刷到签约现场“一手交证一手领钱”的视频。
考虑到既能免费拿证又能学习技能,徐晓飞先后缴纳近4000 元,报名参加了该培训。
培训以线上网课的方式进行,参加完8天课程后,徐晓飞被告知可以花150元办理结业证书。而如果想要获取技能证书,则需重新交纳400多元费用申请考试才能办理。
“不能让8天的时间精力白白浪费了。”于是徐晓飞又交了400多元,拿到了一张“碳排放管理员中级证书”。
之后,他查询发现,该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里,只能在训练营指定的培训分会网站上查到,并且在首次查询时查到的竟然还是别人的证书信息。
徐晓飞察觉有诈,培训机构却在他提出退款后“ 消失” 了。
高薪诱导求职者加入“考证大军”
就业形势日渐严峻,职业证书颇受求职者青睐。似乎只要拥有某个证书,就能为求职者添上一只无形的“金手指”,让其求职道路更加平坦。一些运营商和培训机构抓住商机,以诱导的方式吸引众多求职者加入“考证大军”。
在某投诉平台上,关于新职业证书的投诉不在少数,高频词是“涉骗”“虚假宣传”。
在一起关于某机构“整理收纳师”培训的集体投诉中,参与者有55人。有学员表示,自己于今年2月缴纳2980元考取中级证书,机构随即以“优先派单”为诱饵,劝其继续报考高级收纳师,于是她又交了5000元,而后被告知实操未达标,需要再交3000元补考费。她察觉到被骗,提出退款后却被“拉黑”。
一位受害者向记者表示,自己前不久拿到“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证书后,北京的一家公司来电,表示愿意每年支付500元挂靠费,随后真的给她转来500元。这让她对培训机构彻底放下戒心,又陆续支付了各类费用3万余元。
“近年来,挂靠行为助推考证热,也让不法分子屡屡得手。”长沙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成表示,对于证书挂靠,多地已要求证书登记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必须统一。在一些传统行业例如建筑业也有明确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执业。所以,求职者当警惕培训机构作出的挂靠承诺。
线上培训查证维权难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有关部门针对阻碍人才进入市场的“硬杠杠”不断做减法,先后分7批取消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70%。
但一些培训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漏洞,混淆培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的区别,称“培训证书是国家要求的入职门槛”,继续培训发放已被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还有一些机构将目光瞄准新职业领域,利用新职业缺乏统一的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机制,存在政策空白的现状,炮制所谓的新职业资格证书,以此谋取非法利益。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消费者对各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性质、背景并不了解,对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也缺乏认知。还有一些消费者对证件挂靠等责任认识不够到位。按照有关规定,证件挂靠是违法行为。以注册建造师为例,住建部发布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注册建造师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不得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此外,线上报名、线上培训等方式虽便利了异地报名和学习,但也存在查证、维权不便等问题。
监管和公共服务亟须跟上
在参加职业培训的消费者中,既有希望掌握更多技能的职场新人,也有不少希望转换职业的普通人。不法机构利用他们求职心切的心理设下陷阱,不但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也影响了社会诚信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不能让新职业证书成为行骗新“道具”。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员邹彬表示,正在起草相关建议,希望加大对“山寨证书”打击,对违规使用“中字头”“国字头”、虚假或夸大宣传的违规机构严厉打击,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严惩非法颁发或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昕认为,应尽快制定新职业标准,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和知识技能要求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提供更完备的培训服务供给、更精准科学的指引,加强对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内容、教学师资等方面的审核认定,规范技术技能人才市场发展,让劳动者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实现“自我增值”。压缩证书诈骗的生存空间,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服务与引导。一方面,应加强职业科普与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关于新职业的真实就业和薪酬状况;另一方面,可以鼓励头部企业、行业协会或其他受到认可的社会机构,针对新职业开展培训和颁发在业内具有一定公信力的技能证书,为劳动者提供参考。
来源:中人社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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