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自行车是玩具,不能上路!国家市场总局发布消费提醒
去年,南京曾发生一起特殊的自行车撞伤老人交通事故。
一位3岁孩子骑儿童车,不小心将老人撞倒。民警在鉴定了事故现场及“肇事车辆”后,认为儿童车为玩具,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无法认定为交通事故。
昨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费提醒:根据近年来国家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和舆情监测信息显示,儿童自行车在童车产品相关伤害中较为突出。为避免更多产品伤害事件的发生,现发布关于儿童自行车的消费提示。
儿童自行车不能当作交通工具
国家市场总局指出,儿童自行车相关伤害问题,一方面产品由于设计、制造、警示标识等方面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消费者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忽略消费安全常识,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儿童自行车是指适合于4至8岁儿童骑行,最大鞍座高度为435mm至635mm,凭借作用于后轮的驱动机构骑行的自行车。有带或不带平衡轮的各种轮径、各种款式。儿童自行车不能用于公路骑行。
消费提示还指出:儿童自行车具有有限的承载受力,装有置物篮的儿童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置物篮不得放置大于规定承载重量的物体,以免影响车辆稳定性。也不要将童车作其他用途使用。不要用童车来搬运行李,成人不要乘骑童车,以免造成车辆整体结构损坏。
常见儿童自行车有:带平衡轮的儿童自行车、不带平衡轮的儿童自行车、半链罩童车、全链罩童车。
儿童自行车的常见危险
1、儿童跌落风险
儿童骑车时,若未佩戴安全防护护具,一旦意外从车体跌落时,容易导致儿童受伤;如果儿童乘骑型号过大自行车,或骑行时突遇紧急情况需要刹车时,不能握紧手闸或刹车系统失效,以致刹不住车而与其他人或物相撞,容易造成儿童跌落受伤;如果平衡轮变形坍塌起不到平衡效果,儿童在骑行过程中,容易因为车体失去平衡而跌落受伤。
2、儿童夹伤风险
儿童在骑行半链罩自行车时,意外将手或脚等部位卡进链条或飞轮中,会导致儿童被夹伤。
预防建议
1、低龄儿童应选“全链罩儿童自行车”
消费者在选购儿童自行车时,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体重,选用高度、轮径适当大小的儿童自行车。如低幼儿童选用或乘骑儿童自行车时,应乘骑全链罩儿童自行车,以防儿童将手脚伸入其中受到伤害;同时,低幼儿童乘骑儿童自行车时应使用辅助平衡轮,帮助儿童在骑行中掌握平衡以起到保护作用。
2、骑行中监护人不能离开
儿童乘骑自行车时,看护人不得离开,须实时监护。
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如前后轮轴的螺母是否锁紧,车架结构是否有损坏、车架连接处得铆钉等有无松动、刹车系统是否有效,车把把套是否移动;是否存在尖端、毛刺、锐边、突出物等等。
自行组装的儿童自行车应根据生厂商的使用说明中的提示进行组装,且组装后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整,特别关注各类紧固件的牢固性、鞍座的高度、车闸的尺寸调整等。
另外,儿童自行车由儿童独立操控,且速度较快,儿童乘骑儿童自行车时,监护人应进行安全认知教育如:对车辆功能、车辆方向、刹车系统、简单的危险识别、不能去的场地等进行基本的、儿童能理解和认知的培训。
3、骑车应佩戴安全护具
为儿童佩戴安全防护护具,如安全头盔、护肘、护膝等。
儿童自行车只能作为孩子户外活动的一种玩具,不能当作交通工具在公路上骑行;也不要再人多的公共场所乘骑儿童自行车。
【记者】李劼
【实习生】 陈蔼洵
【作者】 李劼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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