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拖车绳”绊倒女子
11月13日早上
在太仓浮桥镇港城小学护学岗执勤的
民警、辅警听见一阵女子的哭声
大家便立即循着哭声赶了过去
只见一女子坐在一处斑马线附近
脚下缠着一根绳子
绳子的两端分别连着一辆小轿车
和一辆轻型小货车
原来事发时
刚送完小孩上学的周女士
从港城小学门口由东往西经过人行道
此时正好顾某驾驶的小轿车
牵引着王某半路抛锚的小货车
经过这一段斑马线
而已经步行到路中间的周女士
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直接被拖车绳绊倒在地
民警调阅事发路段的公共道路视频记录
还原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
当日早晨王某驾驶的小货车
从南环路的加油站加完油
行驶至南环路、平江路路口时
突然抛锚了!
王某就将抛锚的货车推到了路边
打电话叫来了顾某
想让其将车子拖去修理厂修理
谁知刚连上拖车绳
开了不到30米的距离
就发生了上面这一幕
再经进一步询问
民警得知王某所驾驶的小货车
本就是一辆汽油车
王某一时间大意却加进了柴油
这才引发了车辆途中抛锚
后经医院检查
该事故导致周女士手臂骨折、下巴脱臼
经交警部门认定
顾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
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应当停车让行
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
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
挂车不得载人
顾某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太仓警方
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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