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两案例入选2021年广东省内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来源:【读特】
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前夕,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对外公布“2021年广东省内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涉及货运、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重点渠道,涵盖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类型。记者获悉,近期海关在跨境电商渠道的查获侵权案件数量持续增加,该互联网新业态已成为海关执法新重点。十大案例中,深圳海关查办侵犯专利权电子雾化器案和深圳海关保护华为公司发明专利权案成为典范。
据悉,近期海关查获的侵权案件中,涉及专利权、著作权的案件比例有所上升。例如,深圳海关对专利权占全球90%以上的地方新兴电子雾化器产业开展专项保护,主动与相关权利人企业、行业协会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开展信息交流、联合研判,共同制定维权帮扶方案。2021年7月至8月,深圳海关根据多次收集的侵权线索,分别在蛇口、盐田等口岸查获4批次、180余万件涉嫌侵犯权利人深圳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案值超过360万元人民币,权利人依法向法院起诉了当事人。
记者了解到,海关通过“口岸打、属地挖、源头治”联动保护机制持续巩固打击成效。2021年10月,该案件权利人根据海关查扣取得的证据,在美国对38家美加企业发起全国首宗国内企业对外国企业的“337”调查,截至2022年1月,已有15家被告签署同意函或和解协议,海外维权取得新突破。据行业协会和企业反馈,得益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保驾护航,2021年行业出口额同比增长近1.8倍,超过1300亿元人民币,海外侵权情况总体下降60%以上,国际市场利益得到维护。
在维护企业创新权益方面,深圳海关保护华为公司发明专利权案备受关注。2021年3月,华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代表向深圳海关递交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书,申请扣留广州某公司出口的特定型号电源逆变器产品,称这些产品侵犯了该公司“逆变器母线电压的调整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权,并向海关提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发明专利证书等证据材料。
深圳海关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查办侵犯专利权电子雾化器案。
深圳海关对相关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个性化会诊”后精准布控指令,随后在大鹏海关查获4个装载涉嫌侵权货物的集装箱,在蛇口海关查获2个装载涉嫌侵权货物的集装箱,共扣留涉案特定型号电源逆变器1553个,案值超过250万元。华为公司在海关扣留相关涉嫌侵权货物后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海关根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要求将涉嫌侵权货物移交法院。
而近期海关查获的侵权货物则多为服装鞋帽、皮具箱包、护理用品、电子产品等日用消费品。例如,黄埔老港口岸是黄埔海关在广州地区的主要出口海港,该口岸输往非洲、东南亚等“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的集装箱大多以服装、鞋帽、玩具、消费电子产品等货物为主,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打击侵权的重点领域。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王侃介绍,2021年广东省内海关实际扣留进出口侵权货物18000余批次,数量约3100万件。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已连续四年牵头省内七个直属海关与香港、澳门海关共同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2021年在三次联合执法行动中共查获涉嫌侵权货物超过290万件,其中粤方284万件,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作出积极贡献。海关在持续强化打击侵权力度的同时,将加大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力度,引导国内企业加强自主品牌、核心技术专利权保护,助力自主创新企业高质量参与国际竞争。数据显示,2021年,广东省内有超过2500家企业在海关总署有效备案知识产权近1万项。
“2021年广东省内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包括:粤港澳海关开展知识产权海关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打击侵权合力;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查获市场采购渠道出口澳门侵权货物案;广州海关查获个人护理用品侵权系列案;深圳海关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查办侵犯专利权电子雾化器案;深圳海关维护企业创新权益保护华为公司发明专利权案;拱北海关、江门海关查获出口饼干生产线侵犯专利权案;汕头海关在市场采购渠道查获出口侵权香水案;黄埔海关查获保税仓国产品牌侵权香烟案;黄埔海关所属老港海关查获出口侵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照明灯具案;湛江海关建立粤西地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新模式。
深圳海关维护企业创新权益保护华为公司发明专利权案。
具体如下:
2021年广东省内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案例一: 粤港澳知识产权海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超290万件涉嫌侵权货物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省内七个直属海关与香港、澳门海关共同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联合执法行动。2021年三地海关的联合执法行动并未受疫情影响,作为全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龙腾行动2021”)的组成部分,共开展三次联合执法行动。三次行动中,三地海关共查获涉嫌侵权货物超过290万件,其中粤方284万件,查获商品类型主要有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容、服饰、鞋等。
案例二: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查获市场采购渠道出口澳门侵权货物案
2021年,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广州海关组织开展“龙腾行动2021”“净网行动2021”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并根据广东分署安排,与香港、澳门海关及省内兄弟海关加强执法联动,联合开展3次粤港澳海关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
第三次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在对某公司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至澳门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部分印有“APPLE”标识的耳机。经关员进一步查验,共查获标有“APPLE”标识的耳机5492件、手表300只,标有“MI”标识的耳机1000 件,合计6792 件。
经权利人确认上述产品为侵权产品,向海关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海关依法扣留涉案货物。经调查,该关作出对当事人科处罚款并没收侵权货物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广州海关查获个人护理用品侵权系列案
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立足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突出打击重点、加强风险分析,将输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护理用品作为监控重点,在海运渠道先后查获5批出口侵犯“HEAD&SHOULDERS”“SENSODYNE”“VASELINE”“Dove及图形”“CLEAR”等商标专用权的洗发水身体乳牙膏等个人护理用品27.9万件。
南沙海关经联系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确权后,迅速立案,依法扣留上述侵权货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并向地方公安机关通报移送相关案件线索,推进全链条溯源打击,做好行刑衔接、深化打击侵权效果。
案例四:深圳海关查办侵犯专利权电子雾化器案
深圳海关2021年对专利权占全球90%以上的地方新兴电子雾化器产业开展专项保护,针对龙头企业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反馈的海外维权诉求,主动与相关权利人企业、行业协会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了解相关企业进出口、主要市场、自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维权难点等情况,听取企业诉求,开展信息交流,指导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联合研判边境侵权风险,共同制定维权帮扶方案。
2021年7月至8月,深圳海关根据多次收集的侵权线索,分别在蛇口、盐田等口岸查获4批次、180余万件涉嫌侵犯权利人深圳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案值超过360万元人民币,权利人依法向法院起诉了当事人。海关通过“口岸打、属地挖、源头治”联动保护机制持续巩固打击成效。
2021年10月,权利人根据海关查扣取得的证据,在美国对38家美加企业发起全国首宗国内企业对外国企业的“337”调查,截至2022年1月,已有15家被告签署同意函或和解协议,海外维权取得新突破,保护了行业的创新权益。据行业协会和企业反馈,得益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保驾护航,2021年行业出口额同比增长了近1.8倍,超过1300亿元人民币,海外侵权情况总体下降了60%以上,国际市场利益得到维护、创新权益得到保护。
案例五:深圳海关保护华为公司发明专利权案
2021年,华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代表向深圳海关递交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书,申请扣留广州某公司出口的特定型号的电源逆变器产品,称这些产品侵犯了华为公司“逆变器母线电压的调整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权,并向海关提交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发明专利证书等证据材料。
深圳海关对相关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个性化会诊”,帮助企业分析其专利稳定性,为企业提供专利维权策略建议,支持企业根据实际侵权情况通过依申请保护方式在进出口环节申请查扣涉嫌侵权货物。深圳海关下达了精准布控指令,随后在大鹏海关查获4个装载涉嫌侵权货物的集装箱,在蛇口海关查获2个装载涉嫌侵权货物的集装箱,共扣留涉案特定型号电源逆变器1553个,案值超过250万元。
华为公司在海关扣留相关涉嫌侵权货物后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海关根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执行通知书按要求将涉嫌侵权货物移交法院。
案例六:拱北海关、江门海关查获出口饼干生产线侵犯专利权案
2021年4月下旬,珠海市某有限公司向拱北海关举报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出口的饼干生产线涉嫌侵犯该公司“一种成型主机组”等六项专利权,请求海关予以查处。根据此公司提供的信息,该批侵权嫌疑货物拟从江门海关申报出口。掌握情况后,拱北海关与江门海关加强跨关区布控协作,于4月29日成功查获出口涉嫌侵犯专利权的饼干生产线一条,货值569.6万元。
发货人认为其出口的饼干生产线不侵犯权利人的专利,在扣留后即向江门海关提出反担保放行申请,权利人珠海某公司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江门海关积极协助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展证据保全,确保本次证据保全顺利完成,实现了海关与司法机关的执法联动。目前本案正处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阶段。
案例七:汕头海关在市场采购渠道查获出口侵权香水案
2021年1月,汕头海关在对3票以市场采购方式申报出口的“塑料日用制品”和“玻璃工艺品”进行现场查验,发现该3票货物实际为香水。这些香水包装盒上印有 “CHANEL”“DIOR”“GIORGIO ARMANI”“HERMES”和“GIVENCHY”等标识,经核对,申报企业未在商标合法使用人名单中,且未能提供合法使用商标权的有关说明,该3票货物涉嫌侵权,汕头海关随即通知相关权利人进行确权。经14家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产品侵犯其注册商标,侵权香水共计63552瓶。根据专业价格评估,涉及侵权品牌香水按照估价计算侵权货物价值约为4968万元人民币。该案件线索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案例八:黄埔海关查获保税仓国产品牌侵权香烟案
2021年3月,黄埔海关保税部门通过账册监控发现东莞某集装箱码头公司的公共保税仓库中存放有一批香烟。该关赴现场核实时发现,该批香烟中有1030万支香烟外包装标有 “D&B”标识,与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D&B”商标一致。该关发现该票进口报关单申报的贸易国别为柬埔寨,不符合正常的商业行为习惯,存在侵权风险,随即通知“D&B”商标权利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批货物进行知识产权确认。
经权利人确认,该批货物为侵权产品。因涉案货物数量较多、案值较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该关在查扣涉案货物后第一时间与地方烟草、公安部门开展三方执法合作,在案件通报、情报交流、案件协查等方面建立了密切的协作配合机制,随后该案已移交至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案例九:黄埔老港海关查获出口侵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照明灯具案
黄埔老港口岸是黄埔海关在广州地区的主要出口海港,该口岸输往非洲、东南亚等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的集装箱大多以服装、鞋帽、玩具、消费电子产品等货物为主,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打击侵权的重点领域。
2021年5月24日,大冶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向黄埔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照明灯具。黄埔海关所属老港海关在查验中发现,该批灯具的外包装及灯体上均标有“CATA”标识,货主无法提供货物的相关授权资料,且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品牌,因此海关认为其存在较大的侵权嫌疑。经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已涉嫌侵犯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CATA”商标专用权。该关已对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湛江海关建立粤西地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新模式
近年来,湛江海关与地方司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建立联系配合机制,加强日常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构建了知识产权保护共治共管格局。2021年,湛江海关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并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约定双方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建立联络专员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密切双方沟通联系,携手建立进出口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新模式新机制,在加强信息共享与互报机制、建立涉知识产权“黑名单”、加强诉讼案件配合、探索提前介入纠纷调解、建立重大复杂和疑难执法问题研究交流机制、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6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2021年湛江海关2次联合地方相关部门组织涉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讲,对本地企业自主优势品牌进行联合培塑,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协同帮扶。2021年湛江海关共支持岭南特色食品、文具等领域5个自主品牌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原标题《深圳海关两案例入选2021年广东省内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跨境电商侵权成为海关执法新重点》)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陈琳 林已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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