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金色观察|Andre Cronje:我现在做的事

 

科幻小说作家阿西莫夫的两条规则:

  • 一个人不得伤害另一个人,或因不作为而允许另一个人受到伤害。

  • 人类应避免可能导致其自身受到伤害的行为或情况。

在我看来,加密货币监管根本不可行。由于公有区块链没有域名,它们应该以海商法为指导。没有地缘政治统治,任何人都无法对这些土地提出要求。

然而,受监管的加密货币是非常可行的。发行和管理加密货币的公司可以在其境内申请所需的许可证(如果存在)。在某个司法管辖区运营的交易所可以申请运营许可证(如果存在)。希望规范加密交互的国家可以推出自己的国家区块链。

与其因为加密货币监管而试图与监管机构抗争,我们应该尝试参与和教育受监管的加密货币。代币发行许可证应该是什么样的?交易所的活动应该扩展到什么?

我自己和团队已经启动了多个实体,任务很简单,提供、建议和制定受监管的加密访问策略。或者换一种说法,如何以他们理解的语言加入机构实体,而不强迫他们承担技术债务。

核心焦点:

  • PCI 和 DSS HSM 兼容的托管解决方案

  • 风险、信用和可取性报告与合规

  • 多币种支付渠道和基础设施

  • 清算所和证券交易所代币化门户

  • 高级担保浮动利率公司 DeFi 债券

  • 加密 ETF 和共同基金

  • 国家区块链

文章源自Andre Cronje:《Crypto Regulation vs Regulated Crypto》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279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