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以新型储能为代表的储能产业发展备受代表委员的关注。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按照国家规划,到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要达到30GW以上。而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规划公布“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总规模达66.55GW,是国家总体目标的两倍以上。业内普遍认为,2023年或是全球储能产业爆发之年,中国储能市场有望迎来高速发展机遇期。但目前,行业仍存盈利模式不健全、安全隐忧凸显等问题,围绕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多位代表委员在2023年全国两会上积极建言献策。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和容量市场,允许储能等高成本灵活性资源通过短时高电价盈利,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各种类型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先行先试。围绕新型储能全产业链不同环节,支持培育一批新型储能“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加大力度支持企业探索新型储能在支撑新能源基地规模化外送、缓解电力供应压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等应用场景中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深度挖掘新型储能融合协同价值。应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配置储能,加强对各地发展储能的指导督导,推动新能源配置储能向实际需要转变。加快建立“新能源+储能”一体化调度机制,积极推动新能源配置的储能向独立/共享储能发展,提高已建储能利用率。推动新型储能产业科技创新,提升储能设施准入标准。明确储能市场定位,加快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现货市场建设,丰富交易品种,以市场化方式体现储能的多元价值。推动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的配套政策,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风光资源特点优化配置储能设施,避免“一刀切”强制要求配置储能规模和时长。完善可再生能源跨区跨省消纳市场机制。加快构建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机制,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完善发电容量补偿机制,保障火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和安全保供电源的建设运行成本合理回收。参照核电级安全,建立以失效概率为依据的电池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并将该体系纳入到重大项目招标条件。加强电化学储能系统测试评估与实证,建设国家级电化学储能实验验证平台。建议国家储能平台数据分级分类面向电池企业有序开放,定期发布有公信力的国内储能电池并网总量及生产商并网量数据。合理疏导储能成本,合理界定输配电服务对应的储能成本,并将其纳入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范围,并推动发电侧储能的运行和价格政策制定。同时,建议加快新型储能数字化建设,合理制定新能源电源侧储能配置比例,出台政策鼓励在用户侧和电网侧配储。 建议进一步开展抽水蓄能站点勘测工作,储备优势资源。加大政策驱动力度,集中精力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大规模开工建设抽水蓄能项目,尤其是距离负荷中心近、建设周期短的中小型离河抽水蓄能项目。用5年到10年时间基本全部完成,同步甚至适度超前于电网的改造升级,率先构建起我国以抽水蓄能为主,电化学和其他储能方式为辅的储能系统,助力我国能源转型进程。建议完善新型储能政策机制,国家尽快出台用户侧储能接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支持储能项目作为新型、特殊的独立市场主体身份参与电力市场,推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升新型储能项目收益,研究出台大型共享储能辅助服务、新能源配套租赁等机制,带动储能配套服务市场,降低储能建设成本,缩短成本回收期。丰富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大力发展更具经济型、安全性的铅炭电池,鼓励压缩空气、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技术创新发展。建议建立新型储能共享传统抽水蓄能容量电费机制,同时探索储能辅助服务盈利模式;建立储能碳积分制度;出台金融支持和财税减免政策;激励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解决共性技术难题;统筹锂资源开发,稳定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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