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82年安阳豫北纱厂职工医院10.5命案侦破始末

 

参考资料:群众出版社,公安部五局编《刑事侦察案例选编》

1982年10月5日中午,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豫北纱厂(豫北棉纺织厂)职工医院的报案,称本院年仅19岁的女护士晁某冉在一天前的值夜班过程中突然失踪,纱厂保卫处组织人员寻找了一上午依然不见踪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安阳市局刑警大队在接警后立即点齐人马赶往现场,会同安阳县公安局的同行们一起对现场进行勘查。

老照片,80年代的安阳县公安局大门

老照片,豫北棉纺织厂(豫北纱厂)大门

但让出现场的干警们失望和气恼的是:由于豫北纱厂保卫处人员毫无经验,不知保护现场为何物。现场因为医院方面寻找失踪的小晁护士后又进行了例行的打扫整理。小晁护士的失踪地点——职工医院病房治疗室的水泥地面被拖把擦洗得一尘不染,各种房内物品也被摆放得整整齐齐。卫生局领导来视察的话一定眉开眼笑频频颔首,但是几乎让出现场的刑警队长当场骂娘。结果,现场勘查自然是一无所获,什么也没有发现,只能寄希望于群众访问了。

80年代某厂职工医院的一张医生护士合影老照片(非本案涉案职工医院,但当时职工医院的医生护士就是这打扮)

根据接班护士介绍:她在早上7时30分来接班,结果发现治疗室的门半开着,一条白色的被套将窗户遮住,室内没有亮灯,工作台上放着一串治疗室的钥匙,护士休息用的长椅上放着两条被子。她当时以为晁某冉去吃早饭没回来,就自顾自地搞了清洁卫生工作,将被套和被子收拾好,又勤快地用扫帚把地扫了一遍(这在做笔录的干警眼里妥妥的就是破坏案发现场的行为,一边做笔录一边嘴角在抽搐),然后就一边当班一边等小晁护士回来交班(按照规定,交班必须当面完成),结果左等右等还不见晁某冉回来,这才向领导汇报。

1名住院的病人反映:10月5日凌晨大约2时左右,他半梦半醒的时候听到有人在敲治疗室的门;3时左右听到有人“啊”了一声,声音很小,嗓音尖细,像是女人的声音。另1名住院病人说按照医嘱他要在10月5日凌晨4时的时候打针,但是到点了没见值班护士来给他打针,他怕吵着其他病人休息也没有唤人。

一张80年代的护士合影(与本案无关,但能很好地体现案发当时年轻护士的形象)

职工医院的护士长向警方介绍说:晁某冉未婚,相貌出众,又是共青团员,自1981年从安阳卫校(安阳卫生学校)毕业分配到本院工作后就是有名的“院花”,很受同事和病人的欢迎(颜值即正义的体现)。对晁某冉,护士长毫不吝啬赞美之词,直夸她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对待病人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周到。

根据护士长提供的护士值班记录。晁某冉10月4日上中班至20时30分下班,23时40分又替同事值夜班。

晁某冉相貌出众,因此遭遇流氓劫持侵害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群众反映:罪犯可能的作案时间是10月5日2时至4时之间。随即决定充分发动群众,由纱厂保卫处和纱厂附近20华里内的公社和生产队组织人手寻找晁某冉的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并根据勘查访问结果,出现场的安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和安阳县公安局局长立即召集刑侦技侦干警在豫北纱厂现场办公,成立10.5案专案组,在纱厂保卫处安营扎寨,侦办此案。

10月6日9时左右,专案组接到群众报告:北郊公社郭王度大队(今安阳市郊区北郊乡郭王度村)的社员在田间劳动时,在安阳县拖拉机站(此处位于豫北纱厂东北方向4公里)北墙外的一个土沟里发现一捆被掩埋的女人衣服。经检查一共有内外衣裤11件,一件上衣的衣袋里还装有7张豫北纱厂职工食堂的就餐劵。经和晁某冉同一间宿舍的护士舍友辨认,确认这些衣物都是晁某冉的。

10月7日8时左右,1名豫北纱厂的女工在上班途中行走至本厂百货商店东边的小巷时在一个小水道里发现了一块泰山牌手表,经辨认确系晁某冉所戴。

泰山牌女式手表,晁某冉的手表就是这种款式

此时,刑警大队大队长的脑海里突然想到一起同样发生在豫北纱厂职工医院的旧案,1981年9月25日,存放在纱厂医院的太平间内的一具年轻女尸被盗。被发现时,该女尸一丝不挂(推入太平间的时候是穿着衣服的),下体有被侵犯迹象,头颅被割下(后在纱厂外墙的某土沟内被发现),罪犯在逃。当时曾经审查了1名时年27岁、名叫刘国胜的纱厂工人,虽然此人有过因对女青年耍流氓而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前科,但因为证据不足,审查了一段时间后又把他放了。

经分析对比,9.25案和10.5案的作案时间、地点和手段多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可以认定是同一人所为。因此,专案组决定将两起案子并案侦查。

事已至此,本案惊动了安阳市市委和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极为重视,因为这是安阳自1949年5月6日解放建市以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案件,市委指示安阳市公安局局长,限期破案。

专案组对寻获的晁某冉的衣物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她的贴身穿的棉背心被揉搓得很脏很皱,上面沾染的污物经确认是在室内形成的;而袜子和罩裤上沾染了黄色的泥土,应是室外形成的。因此立即将背心上的污物和袜子罩裤上的泥土样本迅速送往沈阳检验(当时只有沈阳拥有检验这种样本的能力)。

同时,专案组初步勾画出了罪犯的特征:对纱厂特别是纱厂职工医院的情况比较熟悉,可能和晁某冉有过接触;可能是纱厂职工或者纱厂职工家属中流氓习气较重并有因流氓罪前科的青壮年所为,侦查重点放在豫北纱厂和纱厂周围20华里半径的范围。

各个时期的豫北纱厂老照片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安阳市公安局收到了各单位群众提供的线索两千多条,提供了数百名嫌疑对象。结果经过45天的筛查核实与确认,后依然毫无进展,所有嫌疑对象都被排除。

不过,送往沈阳的样本检验结果给案情带来了转机:

“晁某冉背心上的附着物的化学成分含量与纱厂医院提取的部分尘土的化学成分相似,与从纱厂周围社队野地、沙滩、树林提取的样本不同。”

“晁某冉尼龙丝袜上的栗色土化学成分与纱厂医院内的土质相似。”

检验结果证明:纱厂医院的值班室是第一犯罪现场!随后专案组提取了纱厂医院各个科室和病房里的尘土样本总共132份,再度派专人送往沈阳检验。经进一步检验确定,晁某冉背心上附着物成分和送检的纱厂医院传染病房3号病室的样本可以做同一认定。

当结果送到安阳后,专案组立即要求纱厂医院查案发前的10月4日都有谁住在3号病房,这个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这一查,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居然是刘国胜!而且,那天的3号病房里只住着刘国胜1人。原本还住着纱厂工人孙某某和陈某某,但案发前孙某某回老家探亲;陈某某因病情好转回家养病,只是每天到医院打一针,并不住病房,还将病房钥匙给了刘国胜。

根据刘国胜的病历,他于1981年至1982年之间先后因为肺病在纱厂职工医院四次住院,这次是第四次,原本与其兄长刘国强一起住在6号病房(这也是为什么他躲过了第一次重点嫌疑对象筛查的原因),但在3号病房的其他2个病人离开后就私自住进了3号病房。在先前的群众查访中,有群众反映刘国胜曾经当众向晁某冉护士口出调戏之语,遭到了小晁护士的严词斥责并随之受到在场的病人和医生护士的集体鄙视和群嘲。由此专案组认为刘国胜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刘国胜的哥哥刘国强很可能是帮凶。但目前鉴于晁某冉依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贸然抓捕刘氏兄弟一旦他们咬死不说反而会弄巧成拙。所以专案组决定引而不发,让他们自己暴露出来。

12月8日,刘国胜和刘国强弟兄二人突然要求出院回家休养。在专案组的授意下,医生以一份伪造的病历夸张了二人的病情,不准他们出院。二人畏惧病情的严重,只好继续在医院里住下去。

12月12日星期天,纱厂医院在专案组的授意下大搞大扫除并暗中观察,结果发现刘国胜异常积极,跑前跑后帮忙打扫,尤其是对医院太平间和厕所之间的这块地方最为积极,几乎不让旁人搭把手,执意要自己打扫,因此专案组怀疑如果小晁护士已经遇害的话,那这块地方极有可能就是藏尸地点。

12月15日上午,两名侦查员打扮成掏大粪的工人,以清理厕所污水管的名义到上述区域进行搜查,他们在清理了粪便和腐烂发臭的树枝树叶堆后居然一无所获,但是两人耐心地继续清理下去,结果在扒开树枝树叶堆下的一层厕所陈土后发现了一块水泥板,掀开水泥板后赫然就是一具不着寸缕的无头女尸!经法医验尸,正是失踪两个多月的晁某冉护士。

老照片,80年代初的淘粪工人形象(本案的两名侦查员就是扮做淘粪工人最终找到了晁某冉的尸体)

专案组因此收审了刘国胜(刘国强虽然有为刘国胜打掩护的行为,但他对弟弟杀人的事情毫不知情,因此交给豫北纱厂保卫处自行处理),在最初的预审中,刘国胜拒不认罪,并形同疯狗一样大喊大叫,声称“我冤枉!你们拿出证据来!我冤枉!我要上告!”

“刘国胜,你给我老实点!晁某冉背心上的土就是你从3号病房里带出来的!那天夜里3号病房只有你一个人住着!三天前大扫除的时候你拼了命的不让别人靠近厕所到太平间那块,结果在那里发现了晁某冉的尸体,你怎么解释?晁某冉的头哪里去了?快说!”

……

一连串的连珠炮让刘国胜目瞪口呆,突然趁审讯人员不备,从椅子上跳起窜出审讯他的房间一路跑到楼顶企图跳楼自杀,结果在将要跳的时候被一个侦查员斜刺里拦腰抱住并摁倒在地。确认无碍后被押回审讯室,随后一点一点如同挤牙膏似的交代了他的罪行。

10月5日2时40分左右,刘国胜欲望难忍,想找个女的发泄,就转到病房治疗室后窗看到晁某冉独自一人和衣而卧躺在长椅上。便假装犯病骗开了门。入室后凶相毕露意图不轨,晁某冉拼命反抗,刘国胜想到她当时在大庭广众面前斥责他让他丢尽颜面,顿时恼羞成怒,用拳头猛击小晁护士的腹部和太阳穴,将她打翻在地,随后用她扎头发用的手绢将晁某冉的嘴巴塞住,并将她掐晕后侵害。事后怕被告发而将晁某冉掐死,尸体被藏在床下(当时民警出警的时候看接班护士将病房治疗室打扫了一遍后认为现场被严重破坏,因此没有对每一间病房仔细进行彻底勘查,却根本没有想到当时晁某冉的遗体就躺在3号病房的床底下,被床单遮得严严实实),10月6日午夜,刘国胜用斧头和匕首割掉晁某冉的头颅(为了不让血过多留在地面上,用扫帚垫在了晁某冉的头下),用枕巾擦掉了地上的血迹后,分别将人头和身体埋在安阳河(洹河)北岸的河堤上和医院太平间南墙跟(紧挨着厕所)。

另外,刘国胜还交代了1981年9月25日凌晨潜入纱厂医院太平间盗取年轻女尸、辱尸并割头的罪行。接下来几天还陆陆续续交代了他自1980年6月至1982年10月在纱厂宿舍采取蒙面跳窗入室、持刀威逼等手段先后对21名女工进行调戏、玩弄和侵害。

今日的双桥(原五七桥)是本案罪犯刘国胜抛弃作案工具的地点

根据刘国胜的交代,专案组在安阳河北岸河堤上挖出了晁某冉的头颅,当时头颅的口中还塞着系头发的那条小手绢(手绢上查出了刘国胜的指纹);在传染病房0号病房寻获了刘国胜埋人头时用的小铁锨;在医院厕所的粪池内捞出了刘国胜用来擦拭血迹的枕巾(上面的血迹血型和晁某冉的血型一致);从传染病房3号病房里找到了那把沾着血迹的扫帚(上面的血迹血型和晁某冉的血型一致);在安阳河的“五七桥”(双桥)下捞出了刘国胜割头颅时用的斧头和匕首。至此,豫北纱厂职工医院10.5护士被害案和9.25太平间女尸辱尸割头案宣告破案。刘国胜于1983年1月28日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五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上当场判处死刑并在当天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80年代的一场公开宣判大会的场景,可以以此脑补刘国胜被宣布判处死刑的场面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288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