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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儿童“化妆品安全”需要多方发力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的《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于本月初正式实施。其中,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将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南通市的儿童化妆品市场情况如何?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有保障吗?购买儿童化妆品要注意什么?2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民、儿童化妆品销售人员、通大附院皮肤科专家等各方人士,一起来聊聊儿童化妆品质量保障的那些事儿。(3月23日《江海晚报》)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12岁及12岁以下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而成人化妆品中化学元素比较多,含有很多功能性的成分,例百如除皱、隔离、祛痘美白等。可见,儿童化妆品与成人化妆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管理,去年1月1日起,《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据了解,“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而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这说明,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儿童化妆品却是鱼龙混杂,不仅价格高低不一,有的是十几元一套,有的是七八百元一套,而且标准、认证也不一,有的标准和认证由厂家和商家“自定”,有的干脆参照成人化妆品的相关标准。更有甚者,有的儿童化妆品竟然打着“儿童装扮套装玩具”在销售。这对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儿童来说,显然不利于身体健康。

  因此,笔者以为,守护儿童“化妆品安全”还需“多方发力”。首先,药监部门应尽快出台儿童化妆品的相关标准和认证,切不可任其套用成人化妆品的标准和认证,混淆是非,威胁儿童的身体健康。其次,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市面上销售的各种儿童化妆品要严格把关,把好审核关和准入关,绝不让不合格的儿童化妆品混入市场。其三,相关执法部门应对违规销售儿童化妆品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

  同时,家长在为孩子选购儿童化妆品时,要“擦亮眼睛”,不妨多看看产品的安全参数,不要被商家的“食用级”“可食用”等宣传语所迷惑。而且,一旦购买到不合格、存有安全隐患的儿童化妆品,要学会维权,切忌自认倒霉,而放过无良商家。

  笔者相信,只要药监、监管、执法等部门,包括家长,都能形成联动,共同发力,就一定能把儿童化妆品纳入“监管范畴”,从而既守护儿童化妆品的安全,又守护儿童的健康安全。(作者: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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