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氧等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龙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3日至9月20日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用氧等药品和制氧设备专项检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忠昌带队对辖区内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封市中心医院、开封市传染病医院、开封市口腔医院、开封龙亭华京医院、龙亭区北郊乡卫生院、龙亭区柳园口乡卫生院共7家使用医用氧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外购医用氧的批准证明文件、检验报告、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资质审核情况、质保协议签订情况、入库验收情况、储存养护情况等;查看了自制氧医用制氧设备现场运行情况,以及是否有设备维修记录、养护记录、巡检记录表,设备供货方资质票据、产品注册证、合格证等。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各医院及各乡卫生院所使用的医用氧均是由合法生产企业直接提供,检查未发现在使用中存在任何与医用氧质量相关的医疗事故和异常情况。同时,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还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医用氧存储养护、使用管理的教育指导,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医用氧购进、使用等管理工作,提高医用氧使用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规范操作意识,确保辖区内医用氧使用安全,保障群众安全。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出动检查车辆7车次,检查医用氧使用医疗单位7家。
图文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字校对:李 艳 焦彦瑞
编辑审核:田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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