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四胡
省文化厅公布的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杜尔伯特蒙古族四胡被列为民间音乐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胡以其风格浓郁、独具特色而在蒙古族传统民间乐器中闻名,因有四根琴弦,所以叫四胡。蒙古语叫它“胡兀尔”。也叫“都日奔齐和图胡尔”,意即“有四个弦轴的琴”。
四胡最早产生于战国时期的北方少数民族东胡,顾名“胡琴”。在元朝的蒙古族中已经十分流行。传统的四胡也叫低音四胡。受制作条件的限制,乐器爱好者多为就地取材,以杏木等硬杂木为材料,自制自用。琴筒直径约10厘米,长约20厘米,形体有圆筒形、六角形和八角形等几种,整段木材刳制而成,也有用木板粘接或薄铜板、竹筒制成,一端蒙上马皮或羊皮,琴杆与琴筒木材相同。弓杆较短,树枝制成,琴弓缚两束马尾。近现代四胡多为乐器厂制造。因此,在选材上更趋于多样化:用竹制琴弓,琴筒蒙以蟒皮,用红木、乌木、紫檀等木材制作琴身,并在琴筒、琴杆上镶以牛骨、贝壳、银、铜等传统图案饰片,使四胡不失为一件华美的乐器和工艺品。
在蒙古民族文化源远流长的杜尔伯特,四胡作为一种风格独特的民族乐器,得到了世代传承。在旧社会,四胡是民间艺人用以倾诉牧民苦难生活、鞭鞑剥削和压迫,向往美好生活,歌颂英雄史诗的手段。
新中国建立以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日益繁荣,四胡艺术得到了较快发展和提高。四胡演奏在群众业余爱好者中也得到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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