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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不得在新加坡向公众营销加密货币

 

金色财经报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今日表示,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不应向新加坡公众提供服务,因为它推出了指导方针来阻止街头的人进行加密货币交易。新指南称,数字支付代币(DPT,或更常见的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不应在新加坡的公共区域(例如公共交通、公共交通场所、公共网站)营销或宣传 DPT 服务,也不应在社交媒体平台、广播和印刷媒体宣传,或提供实体 ATM。此外,提供商也不应该通过社交媒体影响者等第三方的参与进行营销。 据了解,指南适用于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法》下的支付机构,以及其申请目前正在由 MAS 审查的实体等 DPT 服务提供商。 但目前尚未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business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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